高级邮务员承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候判

2010年5月5日

一名香港邮政高级邮务员,于邮用文具价格调整前购入大批该等文具,然后以新价格转售以获取个人利益,早前被廉署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三)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李永泰,四十九岁,承认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违反普通法。

裁判官苏惠德将案件押后至本月二十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准以现金保释。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担任赤柱邮局局长一职,负责监督邮局的运作,包括管理邮用文具的存货。

根据香港邮政的销售程序,每名邮务员需向邮局局长购入邮用文具,然后按既定的价格售予市民。

香港邮政于二○○八年十月十六日向所有邮局局长发出备忘,订明自同年十一月一日起,提高大部分邮用文具的售价。被告凭藉其公职得悉是项价格调整的安排。

在二○○八年十月三十及三十一日,被告以一万零三百四十元向赤柱邮局购买了共九百三十件邮用文具,有关物品的价格将会被调整。

被告将上述邮用文具存放于赤柱邮局的后勤办公室内。

案情又指,被告在同年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日期间,将上述的其中一百六十五件邮用文具以新价格售予两名邮务员,两人其后将有关文具售予市民。被告从中赚取了三百八十元的差价。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梁鸿谷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潘德怡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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