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马威」高级经理就「洪良」上市被廉署加控受贿罪名

2010年5月7日

一名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高级经理,涉嫌就洪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洪良」)全球发售股份,向其下属提供贿款,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该名高级经理今日(星期五)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时,被加控一项贪污罪名。

梁思哲,三十二岁,被加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被告暂时毋须答辩。主审裁判官钱礼将案件押后至五月二十八日,以待转介区域法院审理。

新增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今年二月二十日,向另外一名人士接受三十万元,作为就「洪良」全球发售股份招股章程拟备会计师报告的报酬。

被告较早时被控一项贪污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控罪指被告涉嫌于同日向「毕马威」一名雇员提供十万元。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余慧明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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