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诬告警务人员索贿今提堂

2010年6月23日

一名无业男子涉嫌向廉政公署作出虚假举报,指称一名女警向他索贿,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诉,今日 ( 星期三 ) 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陈永诚,三十二岁,否认一项向廉署人员作出虚假报告的控罪,涉嫌违反《廉政公署条例》第 13B(a) 条。

裁判官马汉璋将案件押后至七月二十一日进行预审。被告准以现金保释。

控罪指,在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告明知而向廉政公署人员作出一项虚假报告,指称一名女警于去年八月二十六日向他索取五百元,作为不向他发出触犯交通条例传票的诱因。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黄桂嫦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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