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四十四人涉嫌诈骗九百万元租购贷款

2010年8月10日

廉政公署分案起诉四十四名人士,包括两名怀疑主脑,控告他们涉嫌利用虚假文件,诈骗大众财务有限公司(「大众财务」)批出租购贷款合共逾九百万元。

在首宗案件,两名怀疑主脑李东生,四十六岁,顺景影音贸易公司(「顺景」)前东主;及李维伦,三十八岁,「大众财务」前市场推广主任,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李东生另被控一项相类罪名。

「顺景」为一间本地公司,从事卡拉 OK 器材的销售生意。

其中一项控罪指,李东生与李维伦涉嫌一同串谋和与八十名看似买家串谋欺诈「大众财务」,即不诚实地致使向「大众财务」申请租购贷款;致使及允许伪造有关贷款申请所需文件;并虚假地表示该等看似买家真的向「顺景」购买卡拉 OK 器材,从而诱使「大众财务」支付共逾七百四十万元的款项予「顺景」。

余下一项控罪指,李东生涉嫌与另外二十名看似买家利用相同手法,串谋诈骗「大众财务」批出合共逾一百六十万元的租购贷款。

两名被告将于明日(八月十一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审理。

在余下三十七宗案件,被廉署起诉的四十二名被告是贷款申请人或中间人,年龄由二十七岁至六十二岁。有关被告是多间公司的雇员、董事或东主,以及保险经纪。

上述被告被控共四十一项罪名,即二十八项串谋诈骗及十三项欺诈,指他们涉嫌诈骗「大众财务」批出共逾三百五十万元的租购贷款。

他们将于未来数日(八月十一日、十二日、十三日或十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分别在东区、九龙城、观塘、沙田及荃湾裁判法院答辩。

上述所有案件的涉嫌罪行,于二OO六年九月至二OO八年十月期间发生。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诈骗租购贷款罪行。

所有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等候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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