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涉贪污诈骗二千七百万欧元信用状贷款被判囚
2010年8月12日
一间纺织机代理公司的一名董事及一名经理,串谋诈骗一间银行的信用状贷款共二千七百多万欧元,而有关董事亦涉及贪污。两人被廉政公署拘控,并于今日(星期四)在区域法院同被判监禁。
奚凯旋,六十四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动力」)董事兼股东,被判入狱二十五个月,而余文照,四十六岁,「动力」经理,则被判入狱二十四个月。
奚及余较早时被裁定共十三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奚另被裁定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a) 条。
暂委法官祁士伟判刑时称,本案的诈骗勾当涉及巨大金额,故须判处被告入狱。
案情透露,「动力」是意大利纺织机制造厂 Promatech S.p.A. (「 Promatech 」)的代理,专责在广东省销售纺织机。
「动力」亦是一间银行的授权代理,转介内地厂家向有关银行申请信用状贷款。
案情透露,奚及余于二OO四年五月至二○○七年六月期间,与其他人士一起串谋诈骗该银行,即不诚实地致使十三间内地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开出以「动力」为受益人的信用状,并伪称「动力」同意出售六百九十台纺织机予该等公司。
为了有关信用状申请,奚及余亦致使向该银行提交夸大了纺织机售价的文件。
他们藉着上述欺诈手法,致使有关银行发放该等信用状列出的总金额共二千七百多万欧元予「动力」。
案情又透露,奚于二OO六年四月至二OO七年一月期间,向「 Promatech 」技术地区经理 Lucio Berbenni 提供二万二千九百欧元,作为协助「动力」在广东省销售纺织机的报酬。
Berbenn i,五十二岁,亦被廉署控以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他须于二OO八年九月到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但他未有到庭,裁判官遂发出手令通缉他归案。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Neil Mitchell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邓志华协助。
奚凯旋,六十四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动力」)董事兼股东,被判入狱二十五个月,而余文照,四十六岁,「动力」经理,则被判入狱二十四个月。
奚及余较早时被裁定共十三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奚另被裁定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a) 条。
暂委法官祁士伟判刑时称,本案的诈骗勾当涉及巨大金额,故须判处被告入狱。
案情透露,「动力」是意大利纺织机制造厂 Promatech S.p.A. (「 Promatech 」)的代理,专责在广东省销售纺织机。
「动力」亦是一间银行的授权代理,转介内地厂家向有关银行申请信用状贷款。
案情透露,奚及余于二OO四年五月至二○○七年六月期间,与其他人士一起串谋诈骗该银行,即不诚实地致使十三间内地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开出以「动力」为受益人的信用状,并伪称「动力」同意出售六百九十台纺织机予该等公司。
为了有关信用状申请,奚及余亦致使向该银行提交夸大了纺织机售价的文件。
他们藉着上述欺诈手法,致使有关银行发放该等信用状列出的总金额共二千七百多万欧元予「动力」。
案情又透露,奚于二OO六年四月至二OO七年一月期间,向「 Promatech 」技术地区经理 Lucio Berbenni 提供二万二千九百欧元,作为协助「动力」在广东省销售纺织机的报酬。
Berbenn i,五十二岁,亦被廉署控以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他须于二OO八年九月到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但他未有到庭,裁判官遂发出手令通缉他归案。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Neil Mitchell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邓志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