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督察涉嫌协助教唆制造「冰」毒被廉署起诉
2011年1月6日
一名高级督察,涉嫌协助及教唆一名毒贩在越南制造「冰」毒,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
林冠桦,四十一岁,被控一项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触犯相应法律所订罪行罪名,涉嫌违反《危险药物条例》第 40(1)(c) 条。被告另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交替罪名,涉嫌违反普通法。
被告将于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被带往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审理。
被告于案发时为长沙湾警署的侦缉高级督察。
有关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OO七年八月一日至十月十七日期间,在香港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一名毒贩在越南触犯根据该国有效的相应法律可惩处的罪行,即制造甲基安非他命(俗称「冰」毒)。
交替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OO七年八月一日至十月二十三日期间,故意作出失当行为,即与该名毒贩商讨在越南制造「冰」毒,并向他提供有关避过警方侦查其制毒勾当的可行措施的意见。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警方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林冠桦,四十一岁,被控一项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触犯相应法律所订罪行罪名,涉嫌违反《危险药物条例》第 40(1)(c) 条。被告另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交替罪名,涉嫌违反普通法。
被告将于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被带往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审理。
被告于案发时为长沙湾警署的侦缉高级督察。
有关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OO七年八月一日至十月十七日期间,在香港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一名毒贩在越南触犯根据该国有效的相应法律可惩处的罪行,即制造甲基安非他命(俗称「冰」毒)。
交替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OO七年八月一日至十月二十三日期间,故意作出失当行为,即与该名毒贩商讨在越南制造「冰」毒,并向他提供有关避过警方侦查其制毒勾当的可行措施的意见。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警方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