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复康力量」职员涉嫌诈骗活动资助今提堂

2011年1月17日

香港复康力量(「复康力量」)两名高级职员,涉嫌向劳工及福利局和多个区议会诈骗活动资助,被廉政公署拘控。两名被告今日(星期一)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伍文曦,四十七岁,「复康力量」前总干事,及何君乐,二十六岁,「复康力量」培训及就业部高级主任,否认共五项欺诈罪名。

伍另否认一项罪名,即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涉嫌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 25(1) 条。

主任裁判官郭启安将案件押后至三月七日进行预审,并批准被告各以现金一万元保释外出。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复康力量」是一个注册的慈善组织,属下会员多为伤残人士,其宗旨是透过定期举辨文娱活动,促进会员的利益及福祉,而这些活动获得劳工及福利局或区议会的赞助。

欺诈控罪指伍及何涉嫌于二OO九年二月至三月期间,虚假地向劳工及福利局、荃湾、油尖旺及中西区区议会表示,闪耀人生曾提供服务及收取服务费用,详情详列在提交的九张发票上。闪耀人生是一间由伍控制的服务供应商。

伍及何涉嫌企图诈骗而诱使劳工及福利局、荃湾、油尖旺及中西区区议会批出资助申请,导致闪耀人生获得利益。

两名被告涉嫌诈骗的活动资助合共逾一万五千元。

余下一项控罪指伍涉嫌于二OO九年四月处理一张支付闪耀人生的支票,款项为七千九百元,而明知或有理由相信该笔款项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梁永源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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