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涉沙田区议会补选贿选被判刑
2011年4月18日
一名在二○○九年沙田区议会补选 ( 大围选区 ) 中落败的候选人及另外四名人士,就该次补选串谋行贿登记选民,及作出其他舞弊和非法行为,被廉政公署拘控。各被告今日 ( 星期一 ) 在区域法院被判刑。
李跃辉,四十四岁,医生及上述补选的落败候选人,及蒋世昌,五十五岁,美林街坊商户及职工福利会 ( 「福利会」 ) 秘书,分别被判入狱二十一个月及十二个月。
同案被告梁骏业,四十二岁,「福利会」主席,及张胜佳,四十四岁,公司董事,各被判囚二十一个月;而余惠慈,三十七岁,「福利会」司库,则被判入狱十二个月。
法官游德康判刑时表示,被告精心计划和部署犯案,故须判处各人监禁以示阻吓,不准缓刑,以维护选举公平廉洁。
五名被告早前被裁定共十项违反《选举 ( 舞弊及非法行为 ) 条例》的罪名成立,包括五项舞弊行为及五项非法行为。
案情指,李跃辉于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向选举事务处递交一份提名表格,登记成为上述补选的候选人。有关补选于同年三月二十九日举行。
二○○九年一月初至三月二十八日期间,「福利会」举行十二场晚宴,招待一千五百七十八名会员,当中九百八十一名为登记选民,费用支出逾一百万,而每名会员只需支付二十元入场费。五名被告在该晚宴上提供或支付用于提供食物、饮料及娱乐的全部费用,以诱使有关选民投票予李跃辉。
李、蒋、梁及余于二月五日至三月二十九日投票日期间,分别多次以同一理由向有关选民提供早餐食物及饮料、抗流感针免费注射服务、三十八团一天本地游或适用于李跃辉诊所的一百元医疗赠券。
案情透露,李、蒋、梁及余发布不符合规定的选举广告印刷品,包括一分宣传免费抗流感注射服务的单张、两本列出健康指引的书籍及两份宣传一本新书的单张。
蒋、梁和余又作出非法行为,即制造环保袋而招致选举开支。
案情指,李招致的选举开支共逾二百万元,超出四万八千元的选举开支上限。但李只向选举事务处申报约三万四千元的选举开支。
廉署发言人提醒候选人、选举代理人、助选人员及选民在公共选举中须遵守《选举 ( 舞弊及非法行为 ) 条例》。
发言人称:「贿选乃严重罪行,违法者须负刑事责任而被起诉。」
发言人续称,廉署已就即将举行的区议会选举,推出一系列维护廉洁选举的教育及宣传计划。廉署并会就其他公共选举,推出相应的教育及宣传计划。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曾蔼琪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国栋协助。
李跃辉,四十四岁,医生及上述补选的落败候选人,及蒋世昌,五十五岁,美林街坊商户及职工福利会 ( 「福利会」 ) 秘书,分别被判入狱二十一个月及十二个月。
同案被告梁骏业,四十二岁,「福利会」主席,及张胜佳,四十四岁,公司董事,各被判囚二十一个月;而余惠慈,三十七岁,「福利会」司库,则被判入狱十二个月。
法官游德康判刑时表示,被告精心计划和部署犯案,故须判处各人监禁以示阻吓,不准缓刑,以维护选举公平廉洁。
五名被告早前被裁定共十项违反《选举 ( 舞弊及非法行为 ) 条例》的罪名成立,包括五项舞弊行为及五项非法行为。
案情指,李跃辉于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向选举事务处递交一份提名表格,登记成为上述补选的候选人。有关补选于同年三月二十九日举行。
二○○九年一月初至三月二十八日期间,「福利会」举行十二场晚宴,招待一千五百七十八名会员,当中九百八十一名为登记选民,费用支出逾一百万,而每名会员只需支付二十元入场费。五名被告在该晚宴上提供或支付用于提供食物、饮料及娱乐的全部费用,以诱使有关选民投票予李跃辉。
李、蒋、梁及余于二月五日至三月二十九日投票日期间,分别多次以同一理由向有关选民提供早餐食物及饮料、抗流感针免费注射服务、三十八团一天本地游或适用于李跃辉诊所的一百元医疗赠券。
案情透露,李、蒋、梁及余发布不符合规定的选举广告印刷品,包括一分宣传免费抗流感注射服务的单张、两本列出健康指引的书籍及两份宣传一本新书的单张。
蒋、梁和余又作出非法行为,即制造环保袋而招致选举开支。
案情指,李招致的选举开支共逾二百万元,超出四万八千元的选举开支上限。但李只向选举事务处申报约三万四千元的选举开支。
廉署发言人提醒候选人、选举代理人、助选人员及选民在公共选举中须遵守《选举 ( 舞弊及非法行为 ) 条例》。
发言人称:「贿选乃严重罪行,违法者须负刑事责任而被起诉。」
发言人续称,廉署已就即将举行的区议会选举,推出一系列维护廉洁选举的教育及宣传计划。廉署并会就其他公共选举,推出相应的教育及宣传计划。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曾蔼琪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梁国栋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