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通缉前校监涉嫌盗窃及欺诈
2011年6月27日
东区裁判法院已签发手令,通缉一名学校前校监。她因涉嫌盗窃学生家长款项及以虚假藉口向学生家长欺诈贷款而被廉署通缉。
梁淑贞,四十六岁,基督教臻美黄干亨小学暨初中学校前校监,被控一项盗窃及两项欺诈罪名。
案发时,该学校由基督教臻美社会服务机构有限公司管理,而当时梁为该公司的主席兼执行董事。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遂展开调查。廉署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寻求法律意见,而律政司其后建议对梁作出检控。
裁判官李国威应廉署申请,早前发出手令缉捕梁归案。
其中一项控罪指,梁涉嫌于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盗取一名学生的家长十万元。
余下两项控罪指,梁涉嫌于二○○七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二十日期间,以虚假藉口意图诈骗而诱使另外两名学生的家长,分别贷款二十万元及二十五万元予基督教臻美社会服务机构有限公司,而导致梁获得利益或有关家长蒙受相当程度的不利。
任何人士如获悉梁的下落或知道任何资料可以协助缉拿她,请尽快与廉署联络。廉署二十四小时热线: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所有资料绝对保密。
梁淑贞,四十六岁,基督教臻美黄干亨小学暨初中学校前校监,被控一项盗窃及两项欺诈罪名。
案发时,该学校由基督教臻美社会服务机构有限公司管理,而当时梁为该公司的主席兼执行董事。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遂展开调查。廉署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寻求法律意见,而律政司其后建议对梁作出检控。
裁判官李国威应廉署申请,早前发出手令缉捕梁归案。
其中一项控罪指,梁涉嫌于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盗取一名学生的家长十万元。
余下两项控罪指,梁涉嫌于二○○七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二十日期间,以虚假藉口意图诈骗而诱使另外两名学生的家长,分别贷款二十万元及二十五万元予基督教臻美社会服务机构有限公司,而导致梁获得利益或有关家长蒙受相当程度的不利。
任何人士如获悉梁的下落或知道任何资料可以协助缉拿她,请尽快与廉署联络。廉署二十四小时热线: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所有资料绝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