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控三人涉嫌就路面重铺工程串谋诈骗二千一百万元

2011年8月18日

廉政公署拘捕及起诉一间沥青公司的两名董事及一名顾问,指他们就提供用于路面重铺工程的沥青物料时,涉嫌串谋诈骗路政署及其工程总承建商和分判商的款项共二千一百多万元。

卓敬,五十岁,及其儿子卓友平,二十七岁,见习工程师,分别为正毅保源有限公司 ( 「正毅」 ) 的顾问及董事;及陈贵华,五十八岁,「正毅」另一名董事,昨日 ( 八月十七日 ) 被廉署拘捕,并同被落案起诉一项串谋诈骗罪名。

三名被告将于明日 ( 八月十九日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屯门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串谋诈骗罪行。

案发时,路政署展开一项定期合约,以核准的多孔面层沥青物料,重铺港方口岸区、九龙及新界西的快速公路的路面。

昭兴建筑运输有限公司 ( 「昭兴」 ) 为有关定期合约的总承建商,而华丰工程有限公司 ( 「华丰」 ) 则为重铺路面工程的分判商。「昭兴」指定「正毅」为有关合约的沥青物料供应商。

控罪指,三名被告于二○○八年四月七日至二○○九年八月十七日期间,一同串谋诈骗路政署、「昭兴」及「华丰」。

各被告涉嫌不诚实地致使「正毅」供应多孔面层沥青物料,而有关物料并不符合该份路政署定期合约的规格要求。

被告又涉嫌隐瞒「正毅」所供应的物料不符有关要求,并致使路政署、「昭兴」及「华丰」在有关定期合约的路面重铺工程中使用该等物料。

路政署、「昭兴」及「华丰」因而就该等物料支付二千一百多万元款项予「正毅」。

路政署、「昭兴」及「华丰」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等候明日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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