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控警长涉嫌未经许可索取贷款今提堂
2011年9月28日
廉政公署拘捕及起诉一名警长,控告他涉嫌在未经许可下,向一名诈骗案报案人索取两笔贷款。被告今日(星期三)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梁伟贤,四十七岁,于星期一(九月二十六日)被拘捕及起诉两项订明人员索取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3 条。
被告今日否认控罪。裁判官吴蕙芳将案件押后至十一月一日再提堂,并批准被告以现金一千元保释。
被告于案发时驻守天水围警署的刑事调查队。当时,一名女士向该警署报案,指称遇到一宗诈骗案,而被告被指派监督该案的调查工作。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OO九年十月至二O一O年六月期间,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先后向该名女士索取两笔据报分别为几千元及几万元的贷款。
警方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罗贝雯代表出庭。
梁伟贤,四十七岁,于星期一(九月二十六日)被拘捕及起诉两项订明人员索取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3 条。
被告今日否认控罪。裁判官吴蕙芳将案件押后至十一月一日再提堂,并批准被告以现金一千元保释。
被告于案发时驻守天水围警署的刑事调查队。当时,一名女士向该警署报案,指称遇到一宗诈骗案,而被告被指派监督该案的调查工作。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OO九年十月至二O一O年六月期间,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先后向该名女士索取两笔据报分别为几千元及几万元的贷款。
警方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罗贝雯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