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人员反贪工作卓越获嘉许

2011年11月15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二 ) 颁授嘉许状予二十五名廉署人员,表扬他们在肃贪倡廉的工作上表现卓越。

廉政专员汤显明博士在「二○一一年廉政公署嘉许典礼」上表示,廉署被誉为国际反贪工作的典范,是廉署人员长期努力耕耘的成果。

汤显明表示,全球经贸一体化和科技发展令贪污案件愈趋复杂。廉署深明跨境合作的重要性,除与世界各国及内地反贪机构分享经验,亦积极参与推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实施。

廉署将于十二月协助「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在香港举办国际廉政宣传短片比赛及工作坊,让来自世界各地的「联合会」成员相互交流经验,推广肃贪倡廉信息。

廉署并会于明年五月举办第五届国际会议,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士探讨如何以新思维和策略应付贪污带来的挑战。

在今日的嘉许典礼中,总调查主任林雪珊及谢旭升今日获颁授廉政专员嘉许状,以表扬他们在侦查两宗案情复杂的私营机构贪污诈骗案件时,发挥卓越的调查技巧、锲而不舍的精神及超卓的专业才干。

林雪珊凭着过人的专业才干,将两间上市公司的前主席及两名前董事绳之于法,三名被告最终被裁定串谋诈骗和欺诈罪名成立。

谢旭升凭藉其超卓的侦查技巧,成功检控两名高级银行职员。两人最终被裁定贪污及清洗黑钱罪名成立。

另外有十二位调查人员获颁发执行处处长嘉许状。他们包括总调查主任叶丽莲;署理总调查主任柳智浩;高级调查主任邓志华、谢淑仪、赖捷及吴婉玲;调查主任朱伟波、郑础明、黄佑锵、王俊及罗君杰;以及助理调查主任陈剑雄。

他们获表扬在调查八宗贪污诈骗案件时尽忠职守,表现领导才能及专业才干。

除上述两宗贪污及诈骗案件外,另外三宗案件与私营机构有关,分别涉及一个从入口车辆偷取汽油的集团;两间上市公司的执行董事及职员挪用公司资金;及串谋诈骗及欺诈财务公司贷款。

另外三宗案件涉及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包括警长涉及与贪污相关的贩毒案;教育中心校监与假扮学生的人士串谋向学生资助办事处诈骗免入息审查贷款;及区议会补选候选人串谋他人贿选。

此外,今年共有五名防止贪污处人员获颁防止贪污处处长嘉许状。他们包括总防贪主任刘玉琴、菅原浩子及潘玉英;以及署理总防贪主任罗伟雄及黎伟基。

他们分别在编制及推广专为政府基金管理委员会及秘书处和受资助机构而设的《政府基金管理防贪锦囊》、以及检测和认证业和私家医院产科服务管理的《防贪指南》时表现超卓而获得嘉许。

另外,本年有两名社区关系处人员获颁社区关系处处长嘉许状,以表扬他们在统筹公共教育活动时的优异表现。

总廉政教育主任吴国志及署理总廉政教育主任陈礼传,因尽忠编撰「个人诚信培训大学教学单元」供香港中文大学进行试教,并将培训单元推广至其他大专院校而获嘉许。

廉政专员亦颁发纪念品予四名较早前获行政长官颁授奖章的现任及前任高级廉署人员。

执行处助理署长苏炳雄及前防止贪污处处长欧阳吕妙群获颁香港廉政公署卓越奖章;而首席调查主任沈礼恒及总调查主任谢炽明则分别获颁香港廉政公署荣誉奖章。

在今日的颁奖仪式上,逾一百名各级人员别获颁奖章及证书,以表扬他们在廉署及政府长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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