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为零售业推出畅销货品防贪指引

2011年11月17日

廉政公署推出新编制的防贪实务指引,协助超级市场和连锁零售店经营商,就管理畅销货品如婴儿奶粉、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加强内部监控,防止贪污舞弊行为。

廉署防止贪污处早前进行的防贪研究发现,超市和连锁店的前线员工或会透过不当手段,将销售货品留予自己,或转售予「水货」商贩谋取利润。

廉署的防贪指引建议营办商在发售有关产品时,应订明开售或开始接受预订的日期和时间,并且须将有关安排公布予公众人士和客户知悉,及确保以「先到先得」方式销售。

指引又提出,店铺应让顾客优先购买该些新产品,而员工则限制在某段时间后才可购买,以减少出现违规舞弊行为。

为加强有效监控,店铺应设立指定柜位,处理有关贵重货品的销售或预订。店铺经理亦应监督有关安排,及不时抽查有关订货名单以辨别真伪。

指引又建议,规定地区经理须到销售地点进行突击检查,确保畅销货品的存货量跟销售记录相符,及店铺有否适时将货品放上货架出售,避免职员私下囤积。

营办商也应制订员工收受与职务相关利益的政策,并提供有关防贪法例和诚信操守的培训。

廉署昨日与香港零售管理协会合办研讨会,有约六十名来自二十个零售店铺经营商的行政及管理人员出席,并在会上推介该份由廉署「私营机构顾问组」编制的防贪指引。

出席研讨会的人士均获派发该份指引,而公众人士则可到廉署网站 ( www.icac.org.hk ) 浏览及下载电子版本。

连销零售店及超市营办商亦可联络「私营机构顾问组」,进一步查询切合本身需要的防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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