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八人涉嫌诈骗进修资助

2011年11月24日

廉政公署分四案起诉八名人士,控告他们涉嫌串谋诈骗学生资助办事处免入息审查贷款及持续进修基金,涉款共逾十一万六千元。

在首宗案件,被告为伟林教育中心 ( 「伟林」 ) 中介人秦飞鹏,五十五岁;及假冒学生的朱明威,二十九岁。两人于星期一 ( 十一月二十一日 ) 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

控罪指,秦飞鹏及朱明威涉嫌于二○○七年十月至二○○八年四月期间,不诚实地安排朱明威报读由「伟林」举办的电子商务课程,串谋诈骗学生资助辨事处一笔一万二千五百元的免入息审查贷款。

在第二宗案件,被告为假冒学生的李玖,六十六岁。他于昨日 ( 十一月二十三日 ) 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

控罪指,李玖涉嫌于二○○七年一月至二○○八年四月期间,串谋秦飞鹏及其他人士,不诚实地安排自己报读上述电子商务课程,诈骗学生资助辨事处一笔一万二千五百元的免入息审查贷款。

在第三宗案件,被告为秦雪盈,「伟林」另一名中介人,秦飞鹏女儿,二十六岁;假冒学生的李硕丰,二十八岁;林旻,二十六岁;及杨培鑫,二十三岁。四人于昨日 ( 十一月二十三日 ) 亦同被落案起诉。

四名被告被控共五项罪名,即三项串谋诈骗及两项使用虚假文书。有关罪行于二○○七年一月至二○○八年五月期间发生。

其中两项串谋控罪指,秦雪盈、林旻及杨培鑫涉嫌不诚实地安排林旻及杨培鑫报读由「伟林」举办的项目管理课程,串谋诈骗学生资助辨事处两笔各一万二千八百元的免入息审查贷款,以及两笔各一万元的持续进修基金发还款项。

另一项串谋控罪指,秦雪盈及李硕丰涉嫌不诚实地安排李硕丰报读上述项目管理课程,串谋诈骗学生资助辨事处一笔一万二千八百元的免入息审查贷款,以及一笔一万元的持续进修基金发还款项。

其余两项控罪指,秦雪盈涉嫌使用七份虚假的支薪通知书,企图诱使学生资助辨事处于评核林旻及杨培鑫的免入息审查贷款申请时,接纳它们为真确文件。

在余下一宗案件,被告为假冒学生的梁友常,六十三岁。他于昨日 ( 十一月二十三日 ) 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

控罪指,梁友常涉嫌于二○○七年八月至十二月期间,与另一名人士不诚实地安排自己报读上述项目管理课程,串谋诈骗学生资助辨事处一笔一万二千八百元免入息审查贷款,以及一笔一万元的持续进修基金发还款项。

四宗案件的八名被告将于下星期一 ( 十一月二十八日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学生资助辨事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八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以待下星期一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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