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再拘二十七人疑涉区议会选举「种票」
2012年1月7日
廉政公署再拘捕二十七名人士,怀疑他们就二○一一年区议会油尖旺区京士柏选区的选举中,涉嫌触犯「种票」罪行。廉署早前已就相关案件,先后落案起诉七名人士。
廉署于星期四 ( 一月五日 ) 展开代号「浪花」行动的第二阶段,先后拘捕上述二十七名人士,包括一名上述选举的落败候选人、一名选举代理人、一名相关人士及二十四名有关区议会选举的登记选民。
廉署早前接获投诉,指称有人就区议会油尖旺区京士柏选区的选举中涉嫌「种票」,遂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一名二○一一年油尖旺区议会选举 ( 京士柏选区 ) 的落败候选人、该名候选人的选举代理人及一名与他们相关的人士,涉嫌在上述选举作出或企图作出舞弊行为,即明知他人无权在选举中投票却促请或诱使该等人士在选举中投票。
廉署调查显示,被捕人士涉嫌向选举事务处提供与住址有关的虚假资料,为其中二十四名人士登记为选民,当中分别涉及多个在旺角烟厂街、通菜街及豉油街的地址。
根据经划线的选民登记册显示,在二十四名被捕的登记选民中,其中九名曾于二○一一年十一月六日的区议会选举中投票。他们涉嫌在选举中触犯有关投票的舞弊行为,违反《选举 ( 舞弊及非法行为 ) 条例》。
被捕人士已获廉署保释外出。调查继续进行。
廉署于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展开「浪花」行动,至今先后拘捕五十三名人士,当中七人各被控一项罪名,即作出关于在选举中投票的舞弊行为,涉嫌违反《选举 ( 舞弊及非法行为 ) 条例》第 16(1)(b)(i) 条。
各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今年二月八日提讯,以待廉署进一步调查及征询法律意见。
选举事务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于星期四 ( 一月五日 ) 展开代号「浪花」行动的第二阶段,先后拘捕上述二十七名人士,包括一名上述选举的落败候选人、一名选举代理人、一名相关人士及二十四名有关区议会选举的登记选民。
廉署早前接获投诉,指称有人就区议会油尖旺区京士柏选区的选举中涉嫌「种票」,遂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一名二○一一年油尖旺区议会选举 ( 京士柏选区 ) 的落败候选人、该名候选人的选举代理人及一名与他们相关的人士,涉嫌在上述选举作出或企图作出舞弊行为,即明知他人无权在选举中投票却促请或诱使该等人士在选举中投票。
廉署调查显示,被捕人士涉嫌向选举事务处提供与住址有关的虚假资料,为其中二十四名人士登记为选民,当中分别涉及多个在旺角烟厂街、通菜街及豉油街的地址。
根据经划线的选民登记册显示,在二十四名被捕的登记选民中,其中九名曾于二○一一年十一月六日的区议会选举中投票。他们涉嫌在选举中触犯有关投票的舞弊行为,违反《选举 ( 舞弊及非法行为 ) 条例》。
被捕人士已获廉署保释外出。调查继续进行。
廉署于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展开「浪花」行动,至今先后拘捕五十三名人士,当中七人各被控一项罪名,即作出关于在选举中投票的舞弊行为,涉嫌违反《选举 ( 舞弊及非法行为 ) 条例》第 16(1)(b)(i) 条。
各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今年二月八日提讯,以待廉署进一步调查及征询法律意见。
选举事务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