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六人涉嫌就奶粉销售贪污诈骗

2012年2月14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四名屈臣氏集团 ( 香港 ) 有限公司(屈臣氏集团)职员及两名水货客,控告他们涉嫌就奶粉销售串谋诈骗及行贿受贿。

六名于昨日(星期一)被起诉的被告为胡家强,四十二岁,林国辉,三十六岁,吴正健,三十二岁,同为百佳超级市场(百佳)经理;刘冠雄,四十岁,屈臣氏店铺主任;张绍楚,五十一岁,及吴献快,四十岁,同为水货客。

他们被控共十二项罪名,即四项串谋诈骗;四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b) 条;及四项代理人收受利益,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b) 条。有关涉嫌罪行于去年一月至五月期间发生。

六名被告将于明日(星期三)上午九时三十分在观塘裁判法院答辩。

百佳及屈臣氏同为屈臣氏集团属下机构,并于案发时就某些畅销品牌奶粉推行每名顾客每天只准购买三罐的政策。

其中一项控罪指胡家强及张绍楚与其他人士串谋诈骗百佳,即以虚假销售收据看似显示每次只向一名顾客出售三罐奶粉,但事实上大量奶粉则售予张绍楚。林国辉及张绍楚同被控一项相类串谋诈骗罪名。

胡家强及吴献快同被控一项相类串谋诈骗罪名,而吴正健及吴献快亦被控一项相类串谋诈骗罪名。

张绍楚及吴献快涉嫌在违反百佳政策的情况下,获售予四千多罐奶粉,涉款共约七十五万元。

张绍楚另被控四项贪污罪名,指他涉嫌向胡家强、刘冠雄及其他百佳及屈臣氏职员提供共一千六百元,作为协助他购买奶粉的报酬。

余下四项贪污控罪指胡家强、林国辉及刘冠雄涉嫌以相同目的收受张绍楚共约一千三百元。

廉署于去年五月进行代号「阳光」行动,拘捕上述被告。

百佳及屈臣氏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六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以待明日应讯。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