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诉两人疑涉九十三万港元非法回佣案

2012年3月30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五 ) 早上落案起诉一名贸易公司高层人员及一名供应商,控告他们就批出发光二极管产品的订单时,涉嫌串谋使有关贸易公司高层人员收受非法回佣共逾九十三万港元。

被告为该间发光二极管显示屏贸易公司总经理 David Alan Bateman ,五十三岁,及瑞丰节能应用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瑞丰」 ) 董事袁锡鸿,四十五岁。两人同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 159A 条。

两名被告被廉署起诉有关罪名后,于下午被带往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他们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陈仲衡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至四月二十日答辩。

该间贸易公司于案发时向「瑞丰」批出的发光二极管购货订单,总值逾六百一十万美元 ( 相等逾四千七百五十万港元 ) 。

控罪指 Bateman 及袁涉嫌于二○○八年四月至二○一○年十月期间,一同串谋使 Bateman 接受「瑞丰」共逾十二万美元 ( 相等逾九十三万六千港元 ) 的回佣,作为有关贸易公司向「瑞丰」批出购货订单的报酬。

Bateman 及袁分别获准以现金二万港元及十万港元保释。两人亦受命交出旅游证件,不准离开香港,在报住的地址居住,以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伍淑娟代表,并由廉署人员邹佩均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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