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控二人涉嫌就水务署水管工程行贿百万元
2012年8月20日
廉政公署拘捕及落案起诉两名分判工程公司董事,控告他们就水务署一项水管工程,涉嫌行贿近一百万元。
欧阳精祥及蔡震威,同为五十八岁及新辉交通工程及建筑有限公司 ( 「新辉交建」 ) 董事,同被控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b) 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 159A 条。
被告于上星期六 ( 八月十八日 ) 被廉署拘捕及起诉。他们将于星期三 ( 八月二十二日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屯门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新辉交建」于案发时获中国化学工程香港有限公司 ( 「中化工程」 ) 分判一份工程合约,负责更换及修复新界区的水管。
「中化工程」于二○○七年七月获水务署批出一份定期维修合约,成为有关工程的总承建商,并委派一名助理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及监察工程进度。该工程合约价值一亿六千三百万元。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七年七月至二○一一年一月期间,与该名「中化工程」助理项目经理一同串谋,使被告向有关经理提供每月三万元的款项,作为就该份水务署合约对「新辉交建」予以或曾经予以优待的报酬。
廉署调查显示,涉案的每月贿款据报总额达九十九万元。
水务署及「中化工程」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三应讯。
欧阳精祥及蔡震威,同为五十八岁及新辉交通工程及建筑有限公司 ( 「新辉交建」 ) 董事,同被控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b) 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 159A 条。
被告于上星期六 ( 八月十八日 ) 被廉署拘捕及起诉。他们将于星期三 ( 八月二十二日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屯门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新辉交建」于案发时获中国化学工程香港有限公司 ( 「中化工程」 ) 分判一份工程合约,负责更换及修复新界区的水管。
「中化工程」于二○○七年七月获水务署批出一份定期维修合约,成为有关工程的总承建商,并委派一名助理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及监察工程进度。该工程合约价值一亿六千三百万元。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七年七月至二○一一年一月期间,与该名「中化工程」助理项目经理一同串谋,使被告向有关经理提供每月三万元的款项,作为就该份水务署合约对「新辉交建」予以或曾经予以优待的报酬。
廉署调查显示,涉案的每月贿款据报总额达九十九万元。
水务署及「中化工程」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三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