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及主妇涉二亿三千万元「洗黑钱」案今提堂
2012年11月2日
一名律师行合夥人及一名上市公司前执行董事的妻子,涉嫌清洗二亿三千多万元犯罪收益,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两被告今日 ( 星期五 ) 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胡永杰,五十六岁,律师,简家骢律师行合夥人,被控一项处理已知道或合理地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涉嫌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 25(1) 条。
叶芳,四十一岁,家庭主妇,天然乳品 ( 新西兰 ) 控股有限公司 ( 「天然乳品」 ) 一名前执行董事的妻子。叶被控一项相类罪行,控方今日修订有关控罪。
两名被告暂时毋须答辩。署任主任裁判官钱礼将案押后至十一月二十三日,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进行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天然乳品」于案发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而胡则为新西兰公司 UBNZ Assets Holdings Limited (UBAH) 东主 May Hao 的法律代表。
胡涉嫌于二○一○年三月十一日至十二日期间,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一笔六千八百九十五万元的据法权产,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据法权产。
该笔据法权产为简家骢律师行 - 客户帐户名下在一间银行的贷方结余。
修订控罪指叶于二○一○年三月十二日至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期间,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一笔总额共二亿三千零九十多万元,存入叶的银行帐户的财产,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等存款。
胡获准以现金十万元保释,而叶则获准以现金五十万元及现金人事担保五十万元保释。他们亦受命须在报住的地址居住,不得骚扰控方证人及须于离港前二十四小时知会廉署其行程。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伍淑娟代表,并由廉署人员梁晓然协助。
陈克恩,四十四岁,叶的丈夫,及吴一凤,四十五岁,同为「天然乳品」的前执行董事; Yee Wenjye ,四十一岁,「天然乳品」副总裁;及 May Hao ,前称王玫,五十岁, UBAH 东主,早前同就「天然乳品」收购 UBAH 而被廉署控以三项串谋诈骗罪名。陈另被控一项清洗犯罪收益罪名。
案件押后至明年一月七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进行初级研讯,以待转介高等法院原讼法庭。
胡永杰,五十六岁,律师,简家骢律师行合夥人,被控一项处理已知道或合理地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涉嫌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 25(1) 条。
叶芳,四十一岁,家庭主妇,天然乳品 ( 新西兰 ) 控股有限公司 ( 「天然乳品」 ) 一名前执行董事的妻子。叶被控一项相类罪行,控方今日修订有关控罪。
两名被告暂时毋须答辩。署任主任裁判官钱礼将案押后至十一月二十三日,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进行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天然乳品」于案发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而胡则为新西兰公司 UBNZ Assets Holdings Limited (UBAH) 东主 May Hao 的法律代表。
胡涉嫌于二○一○年三月十一日至十二日期间,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一笔六千八百九十五万元的据法权产,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据法权产。
该笔据法权产为简家骢律师行 - 客户帐户名下在一间银行的贷方结余。
修订控罪指叶于二○一○年三月十二日至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期间,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一笔总额共二亿三千零九十多万元,存入叶的银行帐户的财产,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等存款。
胡获准以现金十万元保释,而叶则获准以现金五十万元及现金人事担保五十万元保释。他们亦受命须在报住的地址居住,不得骚扰控方证人及须于离港前二十四小时知会廉署其行程。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伍淑娟代表,并由廉署人员梁晓然协助。
陈克恩,四十四岁,叶的丈夫,及吴一凤,四十五岁,同为「天然乳品」的前执行董事; Yee Wenjye ,四十一岁,「天然乳品」副总裁;及 May Hao ,前称王玫,五十岁, UBAH 东主,早前同就「天然乳品」收购 UBAH 而被廉署控以三项串谋诈骗罪名。陈另被控一项清洗犯罪收益罪名。
案件押后至明年一月七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进行初级研讯,以待转介高等法院原讼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