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涉虚假起重装置证明书案被判刑
2012年11月14日
一间顾问公司的一名工程师及一名技工,发出虚假起重机械及起重装置证明书,诈骗该公司的客户及劳工处,被廉政公署拘控。两名被告今日 ( 星期三 ) 在区域法院被判刑。
周汉裕,五十二岁,注册专业工程师,受雇于智能安全顾问公正行有限公司 ( 「智能」 ) ,被判囚十六个月;而叶伟杰,三十五岁,「智能」技工,则被判处须履行二百四十小时社会服务。
法官陈仲衡判刑时指,周身为专业工程师,其干犯的罪行较为严重。
法官续称该欺诈勾当历时三年,并非单一事件,又指虚假证明书若引致伤亡,实在一宗也嫌多。
两名被告早前同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根据法例,起重机械及起重装置拥有人或经营者,必须委任合资格的工程师或检验员进行测试及检验,以确保有关机械及装置性能良好。劳工处主任负责检查相关的检验证明书。
「智能」于案发时为该等机械及装置的拥有人及经营者提供检验服务。
周本身为注册专业工程师,于二○○八年十月加入「智能」,负责检验客户的起重机械及起重装置后发出检验证明书。该等机械及装置包括塔式吊机、履带吊机、挖土机、推土机、吊重机、链条、缆索及钩环。
案情透露,二○○八年十月至二○一一年五月期间,周多次指示叶及其他「智能」员工代他为该等机械及装置进行检验。但其实他们并非注册专业工程师或合资格的检验员。
在周缺席的情况下,叶及该等「智能」员工前往建筑地盘,并在「智能」的测试纪录上填写机械及装置的资料如型号及编号等。
在未有进行测试或检验的情况下,周向该等机械及装置拥有人及经营者签发检验证明书。
案情透露,周及叶又导致有关劳工处主任接受该等证明书为真确。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姚本成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何仲强协助。
周汉裕,五十二岁,注册专业工程师,受雇于智能安全顾问公正行有限公司 ( 「智能」 ) ,被判囚十六个月;而叶伟杰,三十五岁,「智能」技工,则被判处须履行二百四十小时社会服务。
法官陈仲衡判刑时指,周身为专业工程师,其干犯的罪行较为严重。
法官续称该欺诈勾当历时三年,并非单一事件,又指虚假证明书若引致伤亡,实在一宗也嫌多。
两名被告早前同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根据法例,起重机械及起重装置拥有人或经营者,必须委任合资格的工程师或检验员进行测试及检验,以确保有关机械及装置性能良好。劳工处主任负责检查相关的检验证明书。
「智能」于案发时为该等机械及装置的拥有人及经营者提供检验服务。
周本身为注册专业工程师,于二○○八年十月加入「智能」,负责检验客户的起重机械及起重装置后发出检验证明书。该等机械及装置包括塔式吊机、履带吊机、挖土机、推土机、吊重机、链条、缆索及钩环。
案情透露,二○○八年十月至二○一一年五月期间,周多次指示叶及其他「智能」员工代他为该等机械及装置进行检验。但其实他们并非注册专业工程师或合资格的检验员。
在周缺席的情况下,叶及该等「智能」员工前往建筑地盘,并在「智能」的测试纪录上填写机械及装置的资料如型号及编号等。
在未有进行测试或检验的情况下,周向该等机械及装置拥有人及经营者签发检验证明书。
案情透露,周及叶又导致有关劳工处主任接受该等证明书为真确。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姚本成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何仲强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