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职员诈骗银行发出保单判囚十二个月

2013年1月18日

一名银行前客户经理,利用载有虚假资料的保险申请表格,诈骗该银行发出多份保单,涉及保费总额达一千二百多万港元,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 ( 星期五 ) 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十二个月。

甄卓峰,三十五岁,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汇丰银行」 ) 前客户经理,早前被裁定六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3) 条。

暂委法官龙礼于判刑时称,由于此宗保险诈骗案件涉及大笔保费,因此必须判处被告即时监禁。法官亦斥责被告没有任何悔意,故没有扣减其刑期。

案情透露,被告在受雇于「汇丰银行」期间,亦获委任为「汇丰银行」附属机构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汇丰人寿」)的一名持牌保险代理人。他的客户中,包括一名七十三岁的中医师。

二○一○年十月九日至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期间,被告向「汇丰人寿」提交六份有关一项保险计划,即「退休收入年金计划」的申请表格。有关申请表格以被告的一名好友作为受保人,保单持有人及受益人。

被告不诚实地误导该名中医师支付该六份保单的所有保费共逾一百六十万美元 ( 一千二百多万港元 ) ,并向中医师声称,保单稍后会转到他的名下。

被告亦刻意在申请表中没有填写该名中医师为支付保费者。

案情透露,鉴于「汇丰人寿」相信支付保费者与受保人及保单持有人为同一人,因此批准首五份申请。不过,由于同一受保人的保费总额已超过上限,「汇丰人寿」于是拒绝第六份申请。

该名中医师于二○一二年二月逝世。被告从未有将首五分保单转回中医师的名下。

「汇丰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John Dunn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邓志华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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