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务司司长被加控行为失当罪名

2013年3月8日

一名前政务司司长涉嫌收受多笔款项及无抵押贷款,早前被廉政公署控以贪污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今日(星期五)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时被加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

许仕仁,六十五岁,亦为前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被加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涉嫌违反《普通法》。

案中另外四名被告为郭炳江,六十一岁;郭炳联,五十九岁,同为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陈巨源,六十六岁,「新鸿基地产」执行董事;及关雄生,六十二岁,商人。

五名被告现被控共八项罪名,包括今日新增控告许的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

其他七项控罪包括一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4(1)(a) 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 159A 条;

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和三项串谋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涉嫌违反《普通法》;及一项提供虚假资料,涉嫌违反《盗窃罪条例》第 19(1)(b) 条。

新增控罪指许涉嫌于二○○七年七月一日至二○○九年一月二十日担任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期间,无合理辩解或合理理由支持下,于履行公职过程中或就其担任的公职,蓄意作出失当行为,即没有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申报或披露,或隐瞒他接受由陈巨源及关鸿生透过多笔付款而支付的一千一百一十八万二千港元款项。

此外,许及郭炳联原来被起诉一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的罪名则被撤消。

各被告均否认有关控罪,裁判官李国威将案件转介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审讯。各被告准予原来条件继续保释。

控方今日由刑事检控专员薛伟成及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何伟万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罗贝雯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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