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营业代表涉嫌提供十万元非法回佣今提堂
2013年6月6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家日本品牌货车授权代理商的一名高级营业代表,控告他涉嫌就货车销售,串谋向一名客户的雇员提供逾十万元非法回佣。被告今日 ( 星期四 ) 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
麦建干,六十岁,合众汽车有限公司 ( 「合众汽车」 ) 高级营业代表,于星期二 ( 六月四日 ) 被控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a) 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 159A 条。
被告今日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李庆年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七月五日进行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为「合众汽车」的高级营业代表。「合众汽车」为上市公司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及一个日本品牌货车的授权代理商。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九年一月至二○一○年十二月期间,与一名车身安装公司东主一同串谋,向一名运输公司的董事提供多笔金钱,作为与「合众汽车」订立一份买卖十部该日本品牌货车合约的报酬。
涉案的多笔金钱怀疑是非法回佣,总额逾十万元。
被告获准以现金四万元保释外出,并受命交出旅游证件,不准离开香港,以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曾润豪代表出庭。
麦建干,六十岁,合众汽车有限公司 ( 「合众汽车」 ) 高级营业代表,于星期二 ( 六月四日 ) 被控一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a) 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 159A 条。
被告今日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李庆年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七月五日进行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为「合众汽车」的高级营业代表。「合众汽车」为上市公司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及一个日本品牌货车的授权代理商。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九年一月至二○一○年十二月期间,与一名车身安装公司东主一同串谋,向一名运输公司的董事提供多笔金钱,作为与「合众汽车」订立一份买卖十部该日本品牌货车合约的报酬。
涉案的多笔金钱怀疑是非法回佣,总额逾十万元。
被告获准以现金四万元保释外出,并受命交出旅游证件,不准离开香港,以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曾润豪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