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主厨就冻肉供应贪污欺诈判囚六个月
2013年6月6日
一名餐厅前主厨,向一名冻肉供应商收受非法回佣,并使用虚假销售发票向该餐厅诈骗款项,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 ( 星期四 ) 在观塘裁判法院被主任裁判官练锦鸿判处入狱六个月。
蔡凯敏,三十六岁,曾受雇于越式工房,早前承认共三项罪名,即一项代理人收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以及两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 16A 条。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为越式工房的主厨,负责管理餐厅的日常运作,包括向食品供应商订购食材及确认食材经已送到餐厅。
二○一一年九月,在被告的推荐下,越式工房的经营者同意聘用永升冻肉食品公司(「永升」)为餐厅的冻肉供应商。
一名「永升」员工其后告知被告,冻肉售价已上调,并建议在发给越式工房的发票上,夸大食材供应数量以维持低价。被告同意有关建议。
二○一一年十月,被告获该名「永升」员工告知,发给越式工房的发票会加入一些虚假的食材项目,而被告将获给予相等于发票金额百分之十的回佣。被告同意有关回佣。
结果,被告于二○一一年十月至十一月期间,收取该名「永升」员工提供的多笔非法回佣,总额共约七千元至八千元。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一一年十二月与一名助理厨师一起伪造一张销售发票,讹称曾向「永升」购入两项价值共一千九百多元的冻肉食材,以诈骗越式工房。
被告向越式工房收取该笔款项后,与该助厨平分有关款项。
二○一一年八月至十一月期间,被告又伪造另外十三张属于另一间肉类供应商的发票,向越式工房诈骗共逾四千八百元。
控方今日由检控官马嘉慧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区蒋华协助。
蔡凯敏,三十六岁,曾受雇于越式工房,早前承认共三项罪名,即一项代理人收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以及两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 16A 条。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为越式工房的主厨,负责管理餐厅的日常运作,包括向食品供应商订购食材及确认食材经已送到餐厅。
二○一一年九月,在被告的推荐下,越式工房的经营者同意聘用永升冻肉食品公司(「永升」)为餐厅的冻肉供应商。
一名「永升」员工其后告知被告,冻肉售价已上调,并建议在发给越式工房的发票上,夸大食材供应数量以维持低价。被告同意有关建议。
二○一一年十月,被告获该名「永升」员工告知,发给越式工房的发票会加入一些虚假的食材项目,而被告将获给予相等于发票金额百分之十的回佣。被告同意有关回佣。
结果,被告于二○一一年十月至十一月期间,收取该名「永升」员工提供的多笔非法回佣,总额共约七千元至八千元。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一一年十二月与一名助理厨师一起伪造一张销售发票,讹称曾向「永升」购入两项价值共一千九百多元的冻肉食材,以诈骗越式工房。
被告向越式工房收取该笔款项后,与该助厨平分有关款项。
二○一一年八月至十一月期间,被告又伪造另外十三张属于另一间肉类供应商的发票,向越式工房诈骗共逾四千八百元。
控方今日由检控官马嘉慧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区蒋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