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互委会」前主席涉嫌收贿今提堂
2013年8月2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公共屋邨互助委员会(「互委会」)前主席,控告他就一名保安员的工作岗位调配涉嫌收受十包香烟。被告今日 ( 星期五 ) 在观塘裁判法院应讯。
黄耀霖,四十七岁,秀茂坪邨一个「互委会」的前主席,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b) 条。
被告今日否认控罪。主任裁判官练锦鸿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九月十三日进行预审。
被告于案发时为秀茂坪邨秀义楼「互委会」主席。秀茂坪邨属房屋署所管理的公共屋邨。
秀茂坪邨的管理及保安服务由一间物业服务公司负责,该公司派遣保安员林容标负责在秀义楼附近巡逻。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年七月某日,接受由林提供的十包香烟,作为被告运用其影响力留住林在原来工作岗位的报酬。
被告获准以现金五千元保释。他亦受命不准离开香港,在报住的地址居住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林容标,六十四岁,早前亦被廉署拘控。他承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b) 条。案件押后至下星期二 ( 八月六日 ) 在观塘裁判法院提讯。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黄运佳代表出庭。
黄耀霖,四十七岁,秀茂坪邨一个「互委会」的前主席,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b) 条。
被告今日否认控罪。主任裁判官练锦鸿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九月十三日进行预审。
被告于案发时为秀茂坪邨秀义楼「互委会」主席。秀茂坪邨属房屋署所管理的公共屋邨。
秀茂坪邨的管理及保安服务由一间物业服务公司负责,该公司派遣保安员林容标负责在秀义楼附近巡逻。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年七月某日,接受由林提供的十包香烟,作为被告运用其影响力留住林在原来工作岗位的报酬。
被告获准以现金五千元保释。他亦受命不准离开香港,在报住的地址居住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林容标,六十四岁,早前亦被廉署拘控。他承认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b) 条。案件押后至下星期二 ( 八月六日 ) 在观塘裁判法院提讯。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黄运佳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