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两人涉公屋单位欺诈案今提堂

2013年8月15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无业男子及一名装饰公司东主,控告他们就一个公屋单位分别涉嫌欺诈及伪造工作证明。两名被告今日(星期四)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

萧德明,五十四岁,无业,于星期一(八月十二日)被控三项欺诈罪名。

同案另一被告为林少彬,三十八岁,富艺装饰建材工程公司 ( 「富艺」 ) 东主,亦于星期一被控两项伪造罪名。

两名被告今日均否认控罪。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九月二十六日进行预审。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一九九七年至二○一三年期间,一名男子及其两名儿子分别为慈云山慈民邨一个公屋单位的主要及登记租客,他们当时居于另一个国家。期间,萧及其家人一直在该单位内居住。

根据香港房屋委员会 ( 「房委会」 ) 的公屋住户资助政策,已租住公屋满十年的住户,须每两年向「房委会」申报入息,以查核他们继续支付原有租金的资格。

其中三项控罪指萧涉嫌于二○○七年四月、二○○九年四月及二○一一年五月,虚假地表示上述两名儿子,分别受雇于一间标籤制作公司、「富艺」及一间设计装饰公司,平均月薪为八千四百元、八千元及一万零四百元。

萧涉嫌意图诈骗而诱使「房委会」批准该慈民邨公屋单位的住户支付原有的租金。

余下两项控罪指林涉嫌于二○○八年或二○○九年某日,制造两份由「富艺」发出分别有关两名儿子的虚假工作证明,意图由他们藉使用而诱使另一名人士接受该证明为真文书。

萧及林各获准以现金五千元保释。他们亦受命不得骚扰控方证人及不准离港。

「房委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周云龙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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