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司机承认买车时收受非法回佣候判
2013年9月24日
一名服饰公司司机及一名纺织公司前司机,于购买一辆价值逾一百七十三万元的新车时,串谋收受一万八千元非法回佣,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 ( 星期二 ) 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林长涛,四十一岁,华润服饰 ( 控股 ) 有限公司 ( 「华润服饰」 ) 司机,及锺志成,六十二岁,华润纺织 ( 控股 ) 有限公司 ( 「华润纺织」 ) 前司机,同承认一项作为代理人串谋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 159A 条。
裁判官黄汝荣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十月十五日判刑,并将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林及锺于案发时分别为「华润服饰」及「华润纺织」的司机。
两名被告于二○一一年二月初在「华润服饰」及「华润纺织」人事及行政部的总经理指示下,为「华润服饰」的一间联营公司购买一辆新车。
在两名被告的建议下,该总经理原则上批准向金孚汽车有限公司 ( 「金孚」 ) 购买一辆全新汽车。
锺与「金孚」签订一份临时协议,以约一百六十五万元购买该辆汽车。由于车辆税增加,林与「金孚」签订另一份以逾一百七十三万元购买该辆汽车的临时协议。
案情透露,林于进行交易前与锺商讨向「金孚」营业员就购买有关汽车索取回佣。
林于交易完成后接触该名「金孚」营业员,向他索取一笔没有注明金额的回佣。
林后来在「金孚」陈列室收取一张由「金孚」发出的一万八千元支票,支票抬头为林。林把支票存入其银行户口,并提取九千元现金交予锺。
案情透露,「华润服饰」及「华润纺织」禁止员工索取或接受任何与公司业务或事务有关的利益。
「华润服饰」及「华润纺织」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吴卓谦代表出庭。
林长涛,四十一岁,华润服饰 ( 控股 ) 有限公司 ( 「华润服饰」 ) 司机,及锺志成,六十二岁,华润纺织 ( 控股 ) 有限公司 ( 「华润纺织」 ) 前司机,同承认一项作为代理人串谋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 159A 条。
裁判官黄汝荣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十月十五日判刑,并将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林及锺于案发时分别为「华润服饰」及「华润纺织」的司机。
两名被告于二○一一年二月初在「华润服饰」及「华润纺织」人事及行政部的总经理指示下,为「华润服饰」的一间联营公司购买一辆新车。
在两名被告的建议下,该总经理原则上批准向金孚汽车有限公司 ( 「金孚」 ) 购买一辆全新汽车。
锺与「金孚」签订一份临时协议,以约一百六十五万元购买该辆汽车。由于车辆税增加,林与「金孚」签订另一份以逾一百七十三万元购买该辆汽车的临时协议。
案情透露,林于进行交易前与锺商讨向「金孚」营业员就购买有关汽车索取回佣。
林于交易完成后接触该名「金孚」营业员,向他索取一笔没有注明金额的回佣。
林后来在「金孚」陈列室收取一张由「金孚」发出的一万八千元支票,支票抬头为林。林把支票存入其银行户口,并提取九千元现金交予锺。
案情透露,「华润服饰」及「华润纺织」禁止员工索取或接受任何与公司业务或事务有关的利益。
「华润服饰」及「华润纺织」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吴卓谦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