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立案法团前秘书就维修订单索贿罪成候判
2013年11月15日
一名公共屋邨业主立案法团前秘书,就该屋邨的维修订单向一名承办商索贿三千元,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 ( 星期五 ) 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纪穑鸿,六十六岁,被裁定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
裁判官苏惠德在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时称,贪污是严重罪行,法庭必须维护廉洁的营商环境。
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为柴湾峰华邨业主立案法团的秘书,而该邨属房屋署租者置其屋计划下的公共屋邨。
江氏水喉公司 ( 「江氏」 ) 是峰华邨其中一个维修工程承办商。
二○一二年一月初,峰华邨业主立案法团主席多次向被告提及,「江氏」这些年来接获不少峰华邨的维修订单,赚取大量金钱,而他本人及法团的成员则没有收取任何薪酬。
案情透露,被告相信该法团主席要求他向「江氏」索取利益,遂致电向「江氏」东主索取三千元贷款,并获该东主同意。
被告于二○一二年一月底收到金钱后,将一千五百元交予有关法团主席。
房屋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兴伟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余汉杰协助。
纪穑鸿,六十六岁,被裁定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
裁判官苏惠德在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时称,贪污是严重罪行,法庭必须维护廉洁的营商环境。
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为柴湾峰华邨业主立案法团的秘书,而该邨属房屋署租者置其屋计划下的公共屋邨。
江氏水喉公司 ( 「江氏」 ) 是峰华邨其中一个维修工程承办商。
二○一二年一月初,峰华邨业主立案法团主席多次向被告提及,「江氏」这些年来接获不少峰华邨的维修订单,赚取大量金钱,而他本人及法团的成员则没有收取任何薪酬。
案情透露,被告相信该法团主席要求他向「江氏」索取利益,遂致电向「江氏」东主索取三千元贷款,并获该东主同意。
被告于二○一二年一月底收到金钱后,将一千五百元交予有关法团主席。
房屋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王兴伟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余汉杰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