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就业签证申请人涉嫌行贿入境处人员

2013年12月5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四 ) 落案起诉一名「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人,控告她涉嫌就其就业签证申请向入境事务处人员提供六千元贿款。

李丽京,三十四岁,海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兼股东,被控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4(1)(a) 条。

被告将于明日 ( 星期五 ) 上午九时三十分被带往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时接获入境事务处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正透过入境事务处的「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就业签证。根据有关计划,香港可以输入拥有本港缺乏或无法即时提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内地优秀人才和专业人才。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或约于二○一三年十一月二日,向多名涉及处理她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提交的专业人士来港就业申请的入境事务处人员,提供六千元作为加快处理及批准有关申请的报酬。

入境事务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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