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法团主席涉嫌披露调查违反防贿条例
2014年3月20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四 ) 落案起诉一名屋苑业主立案法团主席,控告他涉嫌披露廉署调查的细节,违反《防止贿赂条例》。
杨汉成,五十一岁,富怡花园业主立案法团主席,被控一项披露廉政公署的调查细节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30(1)(b) 条。
被告将于下星期一 ( 三月二十四日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为柴湾屋苑富怡花园的业主立案法团主席。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当怀疑廉署正就有人涉嫌或怀疑已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罪行进行调查时,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富怡花园的居民披露有关调查的细节。
杨汉成,五十一岁,富怡花园业主立案法团主席,被控一项披露廉政公署的调查细节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30(1)(b) 条。
被告将于下星期一 ( 三月二十四日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为柴湾屋苑富怡花园的业主立案法团主席。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当怀疑廉署正就有人涉嫌或怀疑已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罪行进行调查时,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富怡花园的居民披露有关调查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