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前船运经理涉嫌收受二十万元非法回佣

2014年4月14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一 ) 落案起诉一名贸易公司前高级船运经理,控告他涉嫌就发出物流订单,收受两间物流服务公司的经营者的非法回佣合共逾二十万元。

毛伟雄,四十九岁,广时控股有限公司 ( 「广时」 ) 前高级船运经理,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代理人收受利益,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及一项串谋代理人收受利益,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 159A 条。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星期三 ( 四月十六日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为「广时」的高级船运经理。「广时」是一间贸易公司,从事出口本地货物予海外买家的业务。被告负责寻找物流服务供应商、索取报价、磋商价格及向有关供应商发出物流订单。

「广时」的物流服务供应商,包括两间由同一经营者营运的物流服务公司。

其中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接受该名经营者四千三百元的非法回佣,作为向有关经营者其中一间物流服务公司发出物流订单的报酬。

另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八年一月一日至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期间,与该名经营者串谋,接受按照议定公式计算的多笔款项,作为向有关经营者的两间物流服务公司发出物流订单的报酬。

涉案的多笔款项怀疑是非法回佣,据报总额共逾二十万元。

「广时」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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