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投保人疑涉五十五万元医疗保险欺诈案

2014年4月29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投保人,控告他涉嫌向八间获受权保险公司虚假地表示多次遇到意外,在内地一间医院分别留医,诈骗有关保险公司医疗保险赔偿共约五十五万元。

李国凤,五十八岁,大厦管理员,于昨日 ( 星期一 ) 被控二十一项欺诈罪名,涉嫌违反《盗窃罪条例》第 16A 条。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明日 ( 星期三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先后向八间获受权保险公司购买十二份医疗保险。根据有关保单,被告如因意外事故或患病住院,可索偿住院现金及医疗费用。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至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期间,向该八间获受权保险公司虚假地表示,他四次连续十八日或十九日在深圳罗岗医院留医,留医共七十三日,并讹称招致医疗费用。

被告涉嫌意图诈骗而诱使该八间获受权保险公司或其保险代理人向他支付共约五十五万元的赔偿。

该八间获受权保险公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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