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回应声明
2014年7月9日
立法会调查前廉政专员的外访、酬酢、餽赠及收受礼物事宜专责委员会于今年一月及三月举行公开研讯后,今日发表报告。廉政公署(廉署)感谢专责委员会赞同廉署已对《廉政公署常规》作出多项修订,以加强及使关于公务外访、酬酢及餽赠礼物的规定更加清晰。
廉署已在不影响有关刑事调查的情况下,尽力协助委员会的工作,包括提供相关资料及出席聆讯回答议员提问。
有关专责委员会对前任专员汤先生个人的评论,鉴于相关刑事调查仍在进行中,廉署不会作出任何评论。
廉署向专责委员会提供资料
廉署留意到专责委员会认为廉署以有关前专员的刑事调查仍在进行中为由,不向专责委员会提供所需资料。廉署重申,为了确保有关刑事调查得以公平公正地进行,廉政专员及廉署不能够就涉及该刑事调查范围之内的事项提供相关资料。在不影响有关刑事调查的情况下,廉署已全力配合专责委员会的工作。事实上,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于去年五月二十四日曾致函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提醒委员会留意涉及前廉政专员的刑事调查正在进行,其公开聆讯必须确保调查工作的完整性,不会受到任何损害或破坏。
没有蓄意隐瞒资料
有关廉署于去年四月提供予立法会特别财务委员会涉及汤先生任内以公帑送予各地政府官员的礼物清单未有包括食物而令到资料有欠准确一事。廉署重申,在此事上并无蓄意隐瞒,亦无取巧。署方于去年四月二十六日发表声明,承认由于当时准备时间仓卒,判断礼物种类时未有周详考虑,但强调绝对没有意图作出任何隐瞒,就这错误判断引起公众误会,廉署表示歉意。鉴于公署帐目纪录繁多,廉署需要更多时间全面翻查所有纪录,审视是否有任何其他的礼品尚未查出。就此,廉署动用了超过二十名同事,用人手全面翻查超过二万五千份付款纪录及证明单据,耗时逾一个月才完成完整的清单。由于赶不及在财委会特别会议期内提交,因此要待去年五月二十七日的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上作出交代。专员于今年三月一日出席专责委员会的公开研讯上亦作同一陈述。事实上,廉署已着手改善有关的记录系统,包括将有关记录电脑化,务求将来在处理和给立法会提供资料时,所披露的资料是准确和全面。
提升管治水平
过去一段时间,先后有由行政长官委任的独立检讨委员会及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发表报告,从多方面就廉署的公务酬酢、餽赠及外访规管制度和程序等范畴提出意见。
廉署接纳了有关报告的意见,并已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内部管治和监察,包括强化内部常规,将涉及公帑使用和申领开支的程序与指引清晰化,并成立了内部审计小组。目前,廉署内部管治良好,在使用公帑方面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例及《廉署常规》。
内部审计小组于去年十月成立,专责为廉署不同部门(包括社区关系处(社关处)、防止贪污处(防贪处)、行政总部及专员办公室)进行内部审计工作,审视各项开支以确保符合政府规定和廉署内部规则,加强制度监控,并向贪污问题谘询委员会(谘询委员会)汇报。内部审计小组已向谘询委员会提交有关专员办公室的审计报告,委员会亦表示满意。有关防贪处的审计报告,则会于本月(七月)的谘询委员会会议上讨论。至于行政总部及社关处的审计工作则会陆续开展,然后向谘询委员会汇报。
【有关加强内部管治的措施详见附件。】
外访及礼物 / 纪念品开支预算
有关专责委员会建议,廉署向谘询委员会提交周年开支预算时,应清楚说明廉署在来年进行外访的开支估计,并向该谘询委员会汇报每年用于外访的实际开支。就此,廉署会征询谘询委员会的意见。
至于专责委员会建议,廉署向谘询委员会提交周年开支预算时,应清楚说明在来年送赠礼物的开支估计,并向该谘询委员会汇报每年用于送赠礼物的实际开支,廉署亦会就有关建议,征询谘询委员会的意见。
廉政专员的规管
至于有批评指现时缺少一套行为守则规管廉政专员的操守,事实上,廉政专员一直受到政府有关规例、通告以及部门指令的规管。
内部监察机制
廉署现行监察及制衡机制行之有效。投诉倘涉及廉政专员,廉政专员必须迴避,避免角色冲突,使到有关投诉获得公平公正处理。
总结
廉署明白市民大众对廉署的人员诚信操守抱有极高期望,事实上绝大部分廉署人员守纪自律,廉洁自持,透过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治和内部监察,廉署必定能继续赢取社会的支持和信任。
附件
廉署加强内部管治的措施
自审计署长报告于去年四月发表后,廉署就公务酬酢开支、送赠礼品及外访等的指引进行了详细检讨,并强化《廉政公署常规》 ( 《常规》 ) 和发出新的指引,消除了不清晰的地方,并提醒所有同事须严格执行《常规》和相关指引。
为了确保各部门对相关的《常规》及指引有充份了解,廉署已举行多次简报会,向内部各部门负责行政的工作人员,介绍现时的行政要求,简报会将继续进行。
廉署在防贪处辖下成立内部审计小组,由拥有专业会计师资格的总防贪主任及防贪主任各一名负责执行处以外的内部审计工作,审视各项开支以确保符合政府规定和廉署内部的规则,加强制度监控,并会直接向廉政专员负责,以及向贪污问题谘询委员会汇报。执行处则会沿用既定的审核机制。
外访
阐明外访活动只会在绝对有工作需要,或对履行公署使命和职能大有裨益的情况下,方会获得批准。
行程必须与公务目的有关并需尽量简短,同行人数应减至最低,并避免参加对方安排的旅游活动。
公务酬酢
酬酢人均开支上限为午膳 350 元和晚膳 450 元。如超出上限,必须得到廉政专员的特别批准;
重申出席公务酬酢的宾客及廉署人员必须与公务有直接关系,亦详细说明计算酬酢开支必须把所有相关的食品、饮品和小费等支出,全部记入同一酬酢活动的总开支和支帐项目中;
部门首长筹办的公务酬酢,须经由廉政专员批准。为确保有效制衡,廉政专员的酬酢开支则由执行处首长批准,如廉政专员及执行处首长出席同一场合,则由助理处长 / 行政负责监察确认开支是否符规;
申领酬酢开支必须使用划一的表格;
公署亦于今年六月底已将有关酬酢开支申请的程序电脑化,以加强监管及使资料整理更有效率。
礼物 / 纪念品
订明廉署人员首先应避免致送或与其他机构交换礼物。如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只可向有关机构送赠一份刻有廉署标志的指定纪念品,并禁止向嘉宾赠送个人的礼品。另外,廉署所有备用的纪念品,亦将由行政总部统一管理及保存,任何廉署人员若要送出廉署纪念品,均须向行政总部申领并作记录。
向贪污问题谘询委员会汇报
廉署会向贪污问题谘询委员会汇报廉政专员因公务送出的非指定礼物 / 纪念品的详细资料,及超出开支上限的公务酬酢详细资料。
廉署已在不影响有关刑事调查的情况下,尽力协助委员会的工作,包括提供相关资料及出席聆讯回答议员提问。
有关专责委员会对前任专员汤先生个人的评论,鉴于相关刑事调查仍在进行中,廉署不会作出任何评论。
廉署向专责委员会提供资料
廉署留意到专责委员会认为廉署以有关前专员的刑事调查仍在进行中为由,不向专责委员会提供所需资料。廉署重申,为了确保有关刑事调查得以公平公正地进行,廉政专员及廉署不能够就涉及该刑事调查范围之内的事项提供相关资料。在不影响有关刑事调查的情况下,廉署已全力配合专责委员会的工作。事实上,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于去年五月二十四日曾致函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提醒委员会留意涉及前廉政专员的刑事调查正在进行,其公开聆讯必须确保调查工作的完整性,不会受到任何损害或破坏。
没有蓄意隐瞒资料
有关廉署于去年四月提供予立法会特别财务委员会涉及汤先生任内以公帑送予各地政府官员的礼物清单未有包括食物而令到资料有欠准确一事。廉署重申,在此事上并无蓄意隐瞒,亦无取巧。署方于去年四月二十六日发表声明,承认由于当时准备时间仓卒,判断礼物种类时未有周详考虑,但强调绝对没有意图作出任何隐瞒,就这错误判断引起公众误会,廉署表示歉意。鉴于公署帐目纪录繁多,廉署需要更多时间全面翻查所有纪录,审视是否有任何其他的礼品尚未查出。就此,廉署动用了超过二十名同事,用人手全面翻查超过二万五千份付款纪录及证明单据,耗时逾一个月才完成完整的清单。由于赶不及在财委会特别会议期内提交,因此要待去年五月二十七日的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上作出交代。专员于今年三月一日出席专责委员会的公开研讯上亦作同一陈述。事实上,廉署已着手改善有关的记录系统,包括将有关记录电脑化,务求将来在处理和给立法会提供资料时,所披露的资料是准确和全面。
提升管治水平
过去一段时间,先后有由行政长官委任的独立检讨委员会及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发表报告,从多方面就廉署的公务酬酢、餽赠及外访规管制度和程序等范畴提出意见。
廉署接纳了有关报告的意见,并已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内部管治和监察,包括强化内部常规,将涉及公帑使用和申领开支的程序与指引清晰化,并成立了内部审计小组。目前,廉署内部管治良好,在使用公帑方面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例及《廉署常规》。
内部审计小组于去年十月成立,专责为廉署不同部门(包括社区关系处(社关处)、防止贪污处(防贪处)、行政总部及专员办公室)进行内部审计工作,审视各项开支以确保符合政府规定和廉署内部规则,加强制度监控,并向贪污问题谘询委员会(谘询委员会)汇报。内部审计小组已向谘询委员会提交有关专员办公室的审计报告,委员会亦表示满意。有关防贪处的审计报告,则会于本月(七月)的谘询委员会会议上讨论。至于行政总部及社关处的审计工作则会陆续开展,然后向谘询委员会汇报。
【有关加强内部管治的措施详见附件。】
外访及礼物 / 纪念品开支预算
有关专责委员会建议,廉署向谘询委员会提交周年开支预算时,应清楚说明廉署在来年进行外访的开支估计,并向该谘询委员会汇报每年用于外访的实际开支。就此,廉署会征询谘询委员会的意见。
至于专责委员会建议,廉署向谘询委员会提交周年开支预算时,应清楚说明在来年送赠礼物的开支估计,并向该谘询委员会汇报每年用于送赠礼物的实际开支,廉署亦会就有关建议,征询谘询委员会的意见。
廉政专员的规管
至于有批评指现时缺少一套行为守则规管廉政专员的操守,事实上,廉政专员一直受到政府有关规例、通告以及部门指令的规管。
内部监察机制
廉署现行监察及制衡机制行之有效。投诉倘涉及廉政专员,廉政专员必须迴避,避免角色冲突,使到有关投诉获得公平公正处理。
总结
廉署明白市民大众对廉署的人员诚信操守抱有极高期望,事实上绝大部分廉署人员守纪自律,廉洁自持,透过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治和内部监察,廉署必定能继续赢取社会的支持和信任。
附件
廉署加强内部管治的措施
自审计署长报告于去年四月发表后,廉署就公务酬酢开支、送赠礼品及外访等的指引进行了详细检讨,并强化《廉政公署常规》 ( 《常规》 ) 和发出新的指引,消除了不清晰的地方,并提醒所有同事须严格执行《常规》和相关指引。
为了确保各部门对相关的《常规》及指引有充份了解,廉署已举行多次简报会,向内部各部门负责行政的工作人员,介绍现时的行政要求,简报会将继续进行。
廉署在防贪处辖下成立内部审计小组,由拥有专业会计师资格的总防贪主任及防贪主任各一名负责执行处以外的内部审计工作,审视各项开支以确保符合政府规定和廉署内部的规则,加强制度监控,并会直接向廉政专员负责,以及向贪污问题谘询委员会汇报。执行处则会沿用既定的审核机制。
外访
阐明外访活动只会在绝对有工作需要,或对履行公署使命和职能大有裨益的情况下,方会获得批准。
行程必须与公务目的有关并需尽量简短,同行人数应减至最低,并避免参加对方安排的旅游活动。
公务酬酢
酬酢人均开支上限为午膳 350 元和晚膳 450 元。如超出上限,必须得到廉政专员的特别批准;
重申出席公务酬酢的宾客及廉署人员必须与公务有直接关系,亦详细说明计算酬酢开支必须把所有相关的食品、饮品和小费等支出,全部记入同一酬酢活动的总开支和支帐项目中;
部门首长筹办的公务酬酢,须经由廉政专员批准。为确保有效制衡,廉政专员的酬酢开支则由执行处首长批准,如廉政专员及执行处首长出席同一场合,则由助理处长 / 行政负责监察确认开支是否符规;
申领酬酢开支必须使用划一的表格;
公署亦于今年六月底已将有关酬酢开支申请的程序电脑化,以加强监管及使资料整理更有效率。
礼物 / 纪念品
订明廉署人员首先应避免致送或与其他机构交换礼物。如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只可向有关机构送赠一份刻有廉署标志的指定纪念品,并禁止向嘉宾赠送个人的礼品。另外,廉署所有备用的纪念品,亦将由行政总部统一管理及保存,任何廉署人员若要送出廉署纪念品,均须向行政总部申领并作记录。
向贪污问题谘询委员会汇报
廉署会向贪污问题谘询委员会汇报廉政专员因公务送出的非指定礼物 / 纪念品的详细资料,及超出开支上限的公务酬酢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