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高级消防队长涉嫌妨碍司法公正

2014年7月17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消防处高级消防队长,控告她涉嫌妨碍司法公正,未有就一间餐厅阻塞逃生通道作出检控,并隐瞒曾发生有关罪行。

李晔,三十九岁,于昨日 ( 星期三 ) 被控一项罪名,即作出可导致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涉嫌违反普通法。

被告将于明日 ( 星期五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时接获消防处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担任高级消防队长,驻守消防处消防安全总区辖下楼宇改善课,并获委派处理一宗有关餐厅阻塞逃生通道的投诉。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三年四月二日作出可导致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意图妨碍司法公正。

被告涉嫌向消防处港岛区及西九龙分区防火辨事处递交一份便笺,报告她于二○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巡视该餐厅期间并无发现任何浮动障碍物;消防处就该餐厅并未能采取任何法律行动;及建议毋须继续办理。

消防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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