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承认就管有危险药物行贿警长
2014年7月18日
一名女子就管有危险药物,向一名警长提供一千元贿款,以换取对方不采取适当行动,被廉政公署控告。被告今日 ( 星期五 ) 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梁美仪,二十七岁,无业,被控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 (1)(a) 条。
除上述案件外,梁在另一宗案件被警方控以一项管有危险药物罪名,涉嫌违反《危险药物条例》第8(1) (a) 条。
梁在两案于今日合并后,被告承认该两项罪名。
暂委裁判官林子勤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七月二十五日判刑,并将梁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警务人员于本年六月五日在长沙湾进行反罪行巡逻行动。
警务人员发现梁行动鬼祟,遂在李郑屋邨信义楼外截停梁并进行搜查,发现她的手提包内藏有三个装有怀疑氯胺酮的胶袋。
梁因管有危险药物被警务人员拘捕,一名警长其后抵达现场增援。
案情透露,梁在等候警车将她带回长沙湾警署时,从零钱包取出两张五百元纸币。
梁把金钱交予该警长,并说:「阿Sir,俾次机会我啦…'85我俾一千蚊你,放过我啦。」梁因行贿该警长而再次被捕。
梁在警诫下接受警务人员问话时,承认购买危险药物自用,并曾给予该警长一千元,希望他会放走她。
案情透露,梁于两日后警方控告管有危险药物罪名。
廉署接获警方转介的贪污投诉后,在大榄女惩教所与梁进行警诫会面。她同样承认有关行贿罪行。
政府化验所的检验确认从梁手提包内搜出的危险药物,内含六点六三克氯胺酮。
警方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列桥钧代表出庭。
梁美仪,二十七岁,无业,被控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 (1)(a) 条。
除上述案件外,梁在另一宗案件被警方控以一项管有危险药物罪名,涉嫌违反《危险药物条例》第8(1) (a) 条。
梁在两案于今日合并后,被告承认该两项罪名。
暂委裁判官林子勤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七月二十五日判刑,并将梁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警务人员于本年六月五日在长沙湾进行反罪行巡逻行动。
警务人员发现梁行动鬼祟,遂在李郑屋邨信义楼外截停梁并进行搜查,发现她的手提包内藏有三个装有怀疑氯胺酮的胶袋。
梁因管有危险药物被警务人员拘捕,一名警长其后抵达现场增援。
案情透露,梁在等候警车将她带回长沙湾警署时,从零钱包取出两张五百元纸币。
梁把金钱交予该警长,并说:「阿Sir,俾次机会我啦…'85我俾一千蚊你,放过我啦。」梁因行贿该警长而再次被捕。
梁在警诫下接受警务人员问话时,承认购买危险药物自用,并曾给予该警长一千元,希望他会放走她。
案情透露,梁于两日后警方控告管有危险药物罪名。
廉署接获警方转介的贪污投诉后,在大榄女惩教所与梁进行警诫会面。她同样承认有关行贿罪行。
政府化验所的检验确认从梁手提包内搜出的危险药物,内含六点六三克氯胺酮。
警方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列桥钧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