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再起诉十八人涉嫌用虚假病假证明书欺诈五万三千元
2014年11月26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十八名香港赛马会 ( 马会 ) 电话投注事务助理,控告他们涉嫌使用虚假病假证明书诈骗疾病津贴及酌情发放的花红共逾五万三千元。廉署上月已检控另外七名人士。
其中五名被告于星期一 ( 十一月二十四日 ) 分案被起诉,他们为王德伟,三十六岁,崔伟辉,三十九岁,许少丰,四十九岁,何子梵,三十岁,及朱朗达,二十六岁。
王及崔分别被控十五项及十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涉嫌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 73 条,而许、何及朱则分别被控九项、八项及五项相类罪名。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二年二月至二○一三年四月期间,使用虚假的病假证明书,而有关病假证明书看来显示一名注册中医曾为被告进行检查,并诊断他们有不同病患,企图诱使马会人员接受该些证明书为真文书。
被告涉嫌向马会递交九十五张虚假病假证明书,当中涉及一百五十一日病假,并领取疾病津贴及酌情发放的花红共逾一万四千四百元。
五名被告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应讯,全部承认其控罪。案件押后至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及二十九日再提讯。
另外十三名被告于昨日 ( 十一月二十五日 ) 被落案起诉,他们被控涉嫌使用虚假病假证明书诈骗疾病津贴及酌情发放的花红共逾三万八千七百元。
其中六名被告为文锦东,二十七岁,林泽贤,二十八岁,何世文,二十九岁,梁铁军,三十岁,李鸿鹏,四十二岁,及区家栋,四十五岁。他们被控共五十四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将于明日 ( 十一月二十七日 ) 在粉岭裁判法院分案答辩。
余下七名被告为张绍晖,三十一岁,樊凌光,三十五岁,林宝宁,三十六岁,骆嘉永,三十九岁,叶蕙敏,四十八岁,吴焯佳,四十六岁,及冯少霞,五十二岁。
张、樊、骆、吴及冯被控共三十六项相类罪名。林及叶则被控共十九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涉嫌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 73 条及第 159A 条。他们将于星期五 ( 十一月二十八日 ) 在同一裁判法院分案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马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彭伟发代表出庭。
其中五名被告于星期一 ( 十一月二十四日 ) 分案被起诉,他们为王德伟,三十六岁,崔伟辉,三十九岁,许少丰,四十九岁,何子梵,三十岁,及朱朗达,二十六岁。
王及崔分别被控十五项及十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涉嫌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 73 条,而许、何及朱则分别被控九项、八项及五项相类罪名。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二年二月至二○一三年四月期间,使用虚假的病假证明书,而有关病假证明书看来显示一名注册中医曾为被告进行检查,并诊断他们有不同病患,企图诱使马会人员接受该些证明书为真文书。
被告涉嫌向马会递交九十五张虚假病假证明书,当中涉及一百五十一日病假,并领取疾病津贴及酌情发放的花红共逾一万四千四百元。
五名被告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应讯,全部承认其控罪。案件押后至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及二十九日再提讯。
另外十三名被告于昨日 ( 十一月二十五日 ) 被落案起诉,他们被控涉嫌使用虚假病假证明书诈骗疾病津贴及酌情发放的花红共逾三万八千七百元。
其中六名被告为文锦东,二十七岁,林泽贤,二十八岁,何世文,二十九岁,梁铁军,三十岁,李鸿鹏,四十二岁,及区家栋,四十五岁。他们被控共五十四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将于明日 ( 十一月二十七日 ) 在粉岭裁判法院分案答辩。
余下七名被告为张绍晖,三十一岁,樊凌光,三十五岁,林宝宁,三十六岁,骆嘉永,三十九岁,叶蕙敏,四十八岁,吴焯佳,四十六岁,及冯少霞,五十二岁。
张、樊、骆、吴及冯被控共三十六项相类罪名。林及叶则被控共十九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涉嫌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 73 条及第 159A 条。他们将于星期五 ( 十一月二十八日 ) 在同一裁判法院分案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马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彭伟发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