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医生涉嫌安排不符合资格家属接受医疗服务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今提堂
2018年3月12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卫生署医生,控告她涉嫌公职人员行为不当,安排不符合资格家属接受医疗服务。被告今日(三月十二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
徐圣智,五十三岁,于上星期四(三月八日)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违反普通法。
被告今日无须答辩。主任裁判官吴蕙芳将案件押后至四月二十日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卫生署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是卫生署医生。卫生署在各区设有长者健康中心,旨在缩短长者接受医疗服务的轮候时间,只有年龄六十五岁或以上的长者符合资格登记为会员。
被告在新蒲岗长者健康中心任职主管人员,亦为该中心的唯一医生。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五年一月十九日至二○一六年四月十四日就任该中心主管人员期间,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下列失当行为:
(i) 在该中心的纪录上作出或导致该中心职员在该中心的纪录上作出虚假记项,使她的四名家属成为该中心的成员;
(ii) 虚假地向临床病理化验中心职员表示,上述由该中心递交临床病理化验中心有关她的四名家属的九个标本样本来自该中心的登记会员,即其年龄乃六十五岁或以上,并符合资格接受该中心提供的医疗服务;
(iii) 虚假地向公共卫生检测中心职员表示,上述由该中心递交公共卫生检测中心有关她的女儿的标本样本来自该中心的登记会员,即其年龄乃六十五岁或以上,并符合资格接受该中心提供的医疗服务;
(iv) 要求及导致临床病理化验中心职员对上述九个标本样本进行化验及向她即该中心主管人员就化验结果发出报告;及
(v) 要求及导致公共卫生检测中心的职员对上述标本样本进行化验及向她即该中心主管人员就化验结果发出报告。
被告获准以现金两万元保释,并受命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
卫生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张志伟代表出庭。
徐圣智,五十三岁,于上星期四(三月八日)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违反普通法。
被告今日无须答辩。主任裁判官吴蕙芳将案件押后至四月二十日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卫生署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是卫生署医生。卫生署在各区设有长者健康中心,旨在缩短长者接受医疗服务的轮候时间,只有年龄六十五岁或以上的长者符合资格登记为会员。
被告在新蒲岗长者健康中心任职主管人员,亦为该中心的唯一医生。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五年一月十九日至二○一六年四月十四日就任该中心主管人员期间,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下列失当行为:
(i) 在该中心的纪录上作出或导致该中心职员在该中心的纪录上作出虚假记项,使她的四名家属成为该中心的成员;
(ii) 虚假地向临床病理化验中心职员表示,上述由该中心递交临床病理化验中心有关她的四名家属的九个标本样本来自该中心的登记会员,即其年龄乃六十五岁或以上,并符合资格接受该中心提供的医疗服务;
(iii) 虚假地向公共卫生检测中心职员表示,上述由该中心递交公共卫生检测中心有关她的女儿的标本样本来自该中心的登记会员,即其年龄乃六十五岁或以上,并符合资格接受该中心提供的医疗服务;
(iv) 要求及导致临床病理化验中心职员对上述九个标本样本进行化验及向她即该中心主管人员就化验结果发出报告;及
(v) 要求及导致公共卫生检测中心的职员对上述标本样本进行化验及向她即该中心主管人员就化验结果发出报告。
被告获准以现金两万元保释,并受命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
卫生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张志伟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