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声明
2015年5月6日
廉政公署(廉署)根据一贯政策,如接获贪污投诉,均会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调查,投诉人的身分亦予以保密。案件经过调查,如有需要会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所有调查于结案前,必须向独立的「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汇报。
廉署留意到今天于社交网站流传一封廉署致谭香文小姐的信件,廉署确认有关信件由廉署发出,就信件的内容,廉署没有任何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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