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物流署总监及其妻涉嫌诈骗房津及贷款四百二十万元今提堂

2015年5月15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政府物流服务署(物流署)总监及其妻子,控告他们涉嫌作出虚假陈述,诈骗香港政府共四百二十多万元房屋津贴及贷款。被告今日(星期五)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梁潮炳,五十六岁,物流署总监(车辆管理),及其妻子罗碧娴,五十七岁,人事顾问,同被控一项欺诈罪名,涉嫌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被告今日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钱礼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六月五日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梁于一九九二年十月加入政府车辆管理处,任职政府车辆事务经理,属居所资助计划下的津贴及首期贷款合资格申请人。政府车辆管理处其后与另外两个部门合并为物流署。

控罪指梁及罗涉嫌于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至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期间,藉作欺骗,即:

(i) 向香港政府库务署署长虚假地表示,梁自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至十一月七日期间,在观塘丽港城一个单位居住;

(ii) 不诚实地隐瞒梁已于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或之前迁出该单位;

(iii) 不诚实地提交一张有关梁于一九九四年十月至十一月期间租用该单位的虚假租单。

两名被告涉嫌意图诈骗而诱使库务署职员根据居所资助计划向梁发放一笔一百四十六万元的首期贷款及合共二百七十五万多元的津贴。

梁及罗分别获准以现金五万元及二万元保释。

物流署和库务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何智恒及梁正文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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