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五人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及洗黑钱涉「自编自导」罪案予还押犯提供线报申请减刑

2024年3月5日

廉政公署揭发一名荔枝角收押所的还押犯,与同党策划及安排两宗自编自导的管有非法枪械、炸药或毒品罪案,让另外两名还押候讯的犯人向警方提供线报,以便他们向法庭就其案件申请减刑。廉署及早介入事件,成功阻截该两宗罪案发生,并于昨日及今日(3月4日及5日)先后落案起诉五人涉嫌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及处理涉案犯罪得益约319,500元。

王珏琛,39岁,案发时为荔枝角收押所还押犯;与其女朋友刘臻颐,27岁;及同党关宇轩,24岁,同被控两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王珏琛另外两名同党温展鹏,27岁;及郑乐琳,24岁,则同被控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俗称「洗黑钱」),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

案件将于明日(3月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以待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本案源于廉署一宗贪污调查。有关罪行于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期间发生。当时王珏琛还押惩教署荔枝角收押所,因而认识另外两名还押犯,二人分别牵涉在一宗抢劫案及一宗贩毒案,正等待案件在高等法院提讯。

王珏琛、刘臻颐及关宇轩涉嫌分别与该两名还押犯及其家人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安排藏匿非法枪械、炸药或毒品于两个地点并安排两名人士身处该地点,让该两名还押犯向警方提供线报,以期导致拘捕二人及检获非法物品,以协助该两名还押犯在其抢劫案及贩毒案的司法程序中,向法庭申请扣减刑期。该两名还押犯及其家人又涉嫌分别向王珏琛支付25万元及125万元以作出上述安排。

温展鹏及郑乐琳则涉嫌知道或相信一笔319,500元的现金,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笔款项。

廉署调查发现,王珏琛涉嫌指示刘臻颐及关宇轩安排上述两宗管有非法枪械、炸药或毒品罪案,并向温展鹏及郑乐琳提供该笔319,500元的款项以策划其中一宗罪案。

惩教署及警方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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