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水球港队前领队涉虚报运动员训练纪录诈骗政府津贴41万元

2024年4月10日

廉政公署昨日(4月9日)落案起诉一名中国香港水球队(水球港队)前领队,控告他涉嫌虚报运动员的训练纪录,以诈骗香港体育学院(体院)发放政府津贴共逾41万元。

古汝发,62岁,中国香港游泳总会(泳总)水球委员会前义务秘书暨水球港队前领队,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4月1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控方将向法院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2018年1月,民政事务局推出「队际运动项目五年发展计划」(五年计划)以提升本港队际运动成绩。该计划自2022年7月起由文化体育及旅游局接管。

泳总负责推广游泳运动及管理水球队等多支代表香港出赛的游泳运动队伍。由泳总提名的运动员,如每月训练出席率达八成,则可获民政事务局按五年计划透过体院发放每月训练津贴4,000元。

被告案发时为泳总水球委员会义务秘书及水球港队领队,负责向体院提交水球运动员的每月训练纪录作核实。

被告涉嫌于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间,向体院讹称在五年计划下获提名的水球港队运动员已出席其训练纪录上订明的所有训练,以诈骗体院发放津贴共412,000元。

廉署早前就有关津贴发放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涉嫌在制备运动员每月训练纪录时,捏改水球港队运动员的训练时数,以符合每月训练出席率达八成去申领每月津贴。

如泳总或体院知悉相关运动员训练纪录载有虚假资料,便不会处理该等津贴申请或向该等运动员发放有关津贴。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体院及泳总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一直透过执法、预防及教育,三管齐下致力维护本地体坛廉洁。廉署于今年年初为逾40个体育总会的管理人员举办了「体育总会诚信领导课程」,务求提高体育总会的管治水平以及有关处理申请资助、遴选运动员等各方面的内部监控。廉署会继续和体育界各持份者合作,协助体育总会加强防贪能力和诚信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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