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食环署管工涉嫌未经许可向下属借贷
2024年6月5日
廉政公署昨日(6月4日)落案起诉一名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管工,涉嫌未经许可向一名下属借贷六万元,违反《防止贿赂条例》。
赖德深,56岁,食环署管工,被控一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他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6月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任职食环署中西区洁淨及防治虫鼠组管工,其下属包括一名食环署二级工人。
被告涉嫌于2023年9月27日,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从上述食环署二级工人索取及接受贷款六万元。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向下属借贷,但没有按相关政府规例索取许可。调查又发现,被告一直拖延还款,截至去年11月,他只向下属偿还了1,500元。
食环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提醒公务员须时刻保持廉洁,严格遵守《防止贿赂条例》及参照《接受利益(行政长官许可)公告》内有关公务员以私人身分接受利益的条文,并遵从所属部门有关同事间借贷的规定。
赖德深,56岁,食环署管工,被控一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他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6月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任职食环署中西区洁淨及防治虫鼠组管工,其下属包括一名食环署二级工人。
被告涉嫌于2023年9月27日,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从上述食环署二级工人索取及接受贷款六万元。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向下属借贷,但没有按相关政府规例索取许可。调查又发现,被告一直拖延还款,截至去年11月,他只向下属偿还了1,500元。
食环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提醒公务员须时刻保持廉洁,严格遵守《防止贿赂条例》及参照《接受利益(行政长官许可)公告》内有关公务员以私人身分接受利益的条文,并遵从所属部门有关同事间借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