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廉署起诉食环署管工承认未经许可向下属借贷候判
2024年7月25日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管工未经许可向一名下属借贷六万元,违反《防止贿赂条例》。被告今日(7月2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赖德深,56岁,食环署管工,承认一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将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并将案件押后至8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任职食环署中西区洁淨及防治虫鼠组管工,其下属包括一名食环署二级工人。
被告承认于2023年9月27日,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从上述食环署二级工人索取及接受贷款六万元。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向该食环署二级工人借贷,但没有按《接受利益(行政长官许可)公告》申请许可。
食环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智莹代表出庭。
廉署提醒公务员须时刻保持廉洁,严格遵守《防止贿赂条例》及参照《接受利益(行政长官许可)公告》内有关公务员以私人身分接受利益的条文,并遵从所属部门有关同事间借贷的规定。
赖德深,56岁,食环署管工,承认一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将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并将案件押后至8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任职食环署中西区洁淨及防治虫鼠组管工,其下属包括一名食环署二级工人。
被告承认于2023年9月27日,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从上述食环署二级工人索取及接受贷款六万元。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向该食环署二级工人借贷,但没有按《接受利益(行政长官许可)公告》申请许可。
食环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智莹代表出庭。
廉署提醒公务员须时刻保持廉洁,严格遵守《防止贿赂条例》及参照《接受利益(行政长官许可)公告》内有关公务员以私人身分接受利益的条文,并遵从所属部门有关同事间借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