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入境处退休高级助理员涉隐瞒欠债 以虚假文件申请预支薪金26万元

2024年9月11日

廉政公署今日(9月11日)落案起诉一名入境事务处(入境处)退休高级入境事务助理员,控告他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在职期间,12年内先后九次使用载有虚假陈述的申请表格,瞒报自己欠下财务机构借贷,成功向部门申请预支薪金26万元。

陈永高,52岁,入境处退休高级入境事务助理员,被控九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他获廉署准予保释,星期五(9月1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1994年2月入职入境处,后晋升为高级入境事务助理员,于2023年8月退休。被告在职期间,可按照《公务员事务规例》申请预支薪金,用以支付结婚、殡葬及搬迁等费用,但须在申请表格申报其财务负债。入境处审批申请时会考虑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并向库务署推荐批核预支薪金申请。

被告涉嫌于2008年10月至2020年1月期间,先后九次使用载有虚假陈述的预支薪金申请表格误导入境处,讹称表格内资料真确完整及没有欠下任何财务机构的债项。

廉署调查发现,被告提出九次预支薪金申请时,正拖欠多间财务机构的债项,每次申请时均欠债约22万元至52万元不等,惟被告从没有向入境处申报该等债项。被告获批准其中八次预支薪金申请,涉及款项共逾26万元,每次预支金额由约28,000元至逾40,000元不等。

如入境处知悉被告的申请表格载有虚假资料,便不会向库务署推荐其申请。

入境处及库务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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