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西贡丁屋申请人涉嫌串谋「套丁」诈骗地政总署

2024年10月22日

廉政公署今日(10月22日)落案起诉一名小型屋宇(丁屋)申请人,控告他涉嫌串谋一名发展商「套丁」,诈骗地政总署向他批出在西贡兴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黄咏康,49岁,西贡原居民,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他获廉署准予保释,星期四(10月24日)在观塘裁判法院答辩。

根据新界小型屋宇政策(丁屋政策),每名年满18岁的男性新界原居民皆可行使「丁权」一次,向地政总署申请在新界认可乡村范围内兴建一幢丁屋自用,而有关「丁权」不可转让。

案发于1998年9月至2023年2月,被告是西贡相思湾村原居民,他向地政总署申请在村内兴建一幢丁屋,先后向该署递交多份文件及与该署人员会面。

被告涉嫌与一名发展商串谋向地政总署讹称,被告在申请兴建丁屋期间是相思湾村有关土地地段的唯一业权人,而被告无意亦从来没有将「丁权」售予其他人士或发展商,亦从未与任何人士订定任何协议或安排,以转移或其他方式处理该等土地地段或相关权益。

被告涉嫌藉上述虚假陈述,诈骗地政总署批准他兴建丁屋。

廉署早前接获涉及「套丁」的贪污投诉,调查后发现被告涉嫌向该发展商转移「丁权」建屋,并怀疑与发展商达成协议,发展商为他建屋,完工后,被告可以获分丁屋其中一层单位的业权,而其余两层单位的业权则属发展商。涉案丁屋于2021年落成。

地政总署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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