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银行经理贪污诈骗判囚最高十八个月
2016年2月23日
两名前银行经理分别就转介客户行贿十万元,并诈骗该银行共约十一万七千元的佣金,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二)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最高十八个月。
周倖如(前称爱新觉罗札蓉),三十岁,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前客户经理,被判囚十二个月。
同案被告周俊彦,三十二岁,汇丰银行前财富管理经理,被判入狱十八个月,而余下被告李莉,二十八岁,汇丰银行前财富管理经理,则会于本年四月十九日判刑。
法官姚勳智判刑时表示,被告严重违反诚信,损害客户的财务利益及汇丰银行的声誉。被告干犯的罪行严重,故此判处监禁是无可避免。
周倖如早前承认两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而李莉则承认罪名,即五项欺诈,以及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周俊彦则被裁定三项罪名成立,即两项欺诈及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
案情透露,各被告于案发时同受雇于汇丰银行,负责向客户推广及销售该银行的投资及保险产品。
周倖如于二○一二年四月及九月,在未获一名客户授权下,向汇丰银行分别呈交五张及九张该客户的单位信讬基金认购委讬单,因而诱使汇丰银行向周倖如发放共逾四万七千多元的佣金。
案情透露,周俊彦于二○一二年四月及七月,向汇丰银行虚假地表示,他在香港处理了两名客户的两张单位信讬基金认购委讬单,诱使汇丰银行向他发放约七万多元的佣金。
周俊彦于二○一二年十一月向一名同事提供一笔十万元的贿款,作为该名同事转介客户予他的报酬。
案情透露,李莉于二○一二年九月至十月期间,向汇丰银行虚假地表示,她是五名客户的十一份单位信讬基金认购委讬单和一份保险单的销售职员,因而诱使汇丰银行向她发放约十一万八千元的佣金。
李莉于二○一二年十一月向一名同事提供一笔三万元至六万元的贿款,作为该名同事转介客户予她的报酬。李莉又以相同目的,承诺向该同事提供另一笔五万五千元的贿款。
汇丰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卢庆祥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冯志健协助。
周倖如(前称爱新觉罗札蓉),三十岁,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前客户经理,被判囚十二个月。
同案被告周俊彦,三十二岁,汇丰银行前财富管理经理,被判入狱十八个月,而余下被告李莉,二十八岁,汇丰银行前财富管理经理,则会于本年四月十九日判刑。
法官姚勳智判刑时表示,被告严重违反诚信,损害客户的财务利益及汇丰银行的声誉。被告干犯的罪行严重,故此判处监禁是无可避免。
周倖如早前承认两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而李莉则承认罪名,即五项欺诈,以及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周俊彦则被裁定三项罪名成立,即两项欺诈及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
案情透露,各被告于案发时同受雇于汇丰银行,负责向客户推广及销售该银行的投资及保险产品。
周倖如于二○一二年四月及九月,在未获一名客户授权下,向汇丰银行分别呈交五张及九张该客户的单位信讬基金认购委讬单,因而诱使汇丰银行向周倖如发放共逾四万七千多元的佣金。
案情透露,周俊彦于二○一二年四月及七月,向汇丰银行虚假地表示,他在香港处理了两名客户的两张单位信讬基金认购委讬单,诱使汇丰银行向他发放约七万多元的佣金。
周俊彦于二○一二年十一月向一名同事提供一笔十万元的贿款,作为该名同事转介客户予他的报酬。
案情透露,李莉于二○一二年九月至十月期间,向汇丰银行虚假地表示,她是五名客户的十一份单位信讬基金认购委讬单和一份保险单的销售职员,因而诱使汇丰银行向她发放约十一万八千元的佣金。
李莉于二○一二年十一月向一名同事提供一笔三万元至六万元的贿款,作为该名同事转介客户予她的报酬。李莉又以相同目的,承诺向该同事提供另一笔五万五千元的贿款。
汇丰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卢庆祥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冯志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