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银行前经理涉嫌虚假申领发还款项今提堂

2016年3月15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银行前副经理,控告他涉嫌向该银行作出及企图作出虚假申领发还用膳款项共约二万七千元。被告今日(星期二)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王伟,四十一岁,招商银行香港分行(招商香港)前副经理,于上星期五(三月十一日)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欺诈,涉嫌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一项企图欺诈,涉嫌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G条。

被告否认控罪。主任裁判官钱礼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四月十二日进行预审。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为招商香港的副经理,带领一个客户服务经理团队。

其中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十九日期间,在一份发还款项申请表上虚报在某食肆的一次用膳为员工活动及其收费为一万五千八百元,并意图诈骗而诱使一名招商香港职员批准有关申请。

另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至十二月二十四日期间,在一份发还款项申请表上虚报在另一间食肆的一次用膳为员工活动及其收费为一万一千一百九十七元,并意图诈骗而企图诱使该名招商香港职员批准有关申请。

被告获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并受命须在报住的地址居住、如更改地址须于二十四小时前通知廉署,以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招商香港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庄国琛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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