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品公司前经理隐瞒利益冲突判授190万元广告遭廉署起诉罪成候判

2025年4月30日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饮品公司前经理,在判授多张户外广告采购订单时隐瞒服务供应商其实由他操控,诈骗公司约190万元,并串谋下属以多份虚假报价单及巡查报告误导公司。被告今日(4月30日)经审讯后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陈永峰,41岁,维他奶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维他奶)市场部前经理,被裁定三项罪名成立,即两项串谋使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以及一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同案被告姜梓萍,50岁,维他奶市场部前户外展销主任,早前承认上述两项串谋使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名。

暂委法官徐绮薇将案件押后至6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两名被告的背景报告,期间陈永峰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发时,陈永峰的职责包括为维他奶市场部采购组及户外广告组批核委聘服务供应商,姜梓萍则负责协助陈永峰向服务供应商索取报价单。视乎采购项目的金额,二人需取得最少两份或三份报价单。维他奶员工手册订明,所有员工必须向公司申报潜在利益冲突,并在参与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业务前索取书面批准。

维他奶进行内部审计后向廉署作出贪污投诉。廉署遂展开调查,发现陈永峰于2016年1月指示女友开设Why Creative Graphic Design House (Why Creative)以承接维他奶的相关工作。Why Creative实质上由陈永峰操控,但他从没有就自己在该公司的权益向维他奶作出申报。

于2016年1月至2019年10月初期间,陈永峰把39项总值约190万元的维他奶户外广告采购订单判授予Why Creative。陈永峰女友其后就二人的协议,将Why Creative的四成利润,即约65万元,交予陈永峰。

案情又透露,陈永峰绕过上司擅自批出向一间服务供应商支付月费36,000元,讹称安排巡查维他奶户外广告的状况。

当维他奶要求户外广告组提交三间包括Why Creative在内的获判服务供应商的相关报价单,以及户外广告的巡查报告时,陈永峰则串谋姜梓萍等下属捏造了30份看来由四间服务供应商发出的报价单,提交予维他奶审核,误导维他奶有关订单的采购符合公司规定,另外他们又串谋捏造38份户外广告巡查报告,误导维他奶相关服务供应商已于指定时段内完成相关检查。

廉署调查发现,该四间服务供应商从没有发出涉案的报价单,而相关服务供应商亦没有进行报告所述的巡查。

维他奶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是香媛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冯伟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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