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讹称客户投保诈骗佣金160万元遭廉署起诉罪成判囚51个月

2025年5月27日

廉政公署贪污调查揭发一名保险代理,藉讹称六名客户向一间保险公司投保多份保单,诈骗该保险公司佣金及奖金共逾160万元。被告经审讯后被裁定欺诈罪名成立,今日(5月27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51个月。

范庭恩,49岁,安盛金融有限公司(安盛)时任理财顾问,早前被裁定12项欺诈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法官王诗丽判刑时形容案情严重,斥责被告贪婪及违反雇主对她的信任,并有预谋在案发的一年多期间重复犯案,其行为令保险业界蒙羞。法官考虑到被告不认罪,因此不扣减其刑期。

被告于案发时是安盛理财顾问,她若售出保险产品,可获发首年佣金及于保单续保时获发续保佣金。如她达到销售目标,亦可获发各类奖金。

案情指,安盛于2014年11月至2016年9月期间,接获12份声称由六名客户申请的保单,被告以经办代理身分签署该等保单申请,并向安盛讹称该等投保申请由有关客户提出。安盛其后批出该12份保单,并接获相关的首年或首两年的年度保费,而被告就该等保单获安盛发放佣金及奖金共逾160万元。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六名客户并没有提出上述投保申请,亦未曾就该等保单缴付保费,涉案保单其后因「断供」而失效。

安盛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John Marray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何润翔协助。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