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肉供应商职员隐瞒利益冲突诈骗雇主供货520万元遭廉署起诉认罪判囚三年
2025年7月2日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冻肉供应商前高级销售员,控告他在职期间刻意隐瞒利益冲突,诈骗雇主向其私下经营的食品公司供应总值逾520万元的货品,但被告只支付货款约10万元。被告今日(7月2日)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判囚三年。
郑铭濓,49岁,海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海润)前高级销售员,今日承认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被判入狱三年。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徐绮薇判刑时指出,被告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涉案金额庞大,严重违反诚信,即使雇主不时提醒雇员须申报利益冲突,被告仍故意隐瞒自己私下经营食品公司生意。暂委法官以入狱四年半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及其他求情因素,遂将刑期扣减至三年。
廉署建议商业机构为雇员制定清晰的处理利益冲突指引及申报机制,并提醒私营机构雇员应避免利益冲突,适时向雇主作出相关申报。雇员在处理职务上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或亲友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防止贿賂条例》或其他刑事罪行。廉署亦为餐饮业从业员提供诚信培训及制作防贪资料,以提升业界的诚信操守。各持份者可浏览廉署香港商业道德发展中心网页以了解更多防贪资讯。
案情透露,被告于2020年10月底加入冻肉供应商海润,负责为海润寻找客户及处理客户采购订单,他有权决定采购订单价格及付款条件。他其后介绍食品供应商浩锋餐饮有限公司(浩锋)成为海润的客户,并亲自处理浩锋的采购订单。
2021年7月至12月期间,浩锋向海润采购货品总值逾520万元。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发现浩锋早在被告加入海润前已成立,其日常营运一直由被告负责,被告妻子及母亲则分别出任其唯一董事兼股东及秘书。
海润规定员工不得营运或受雇于任何与海润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公司,包括任何食品或餐饮相关公司,但被告以海润职员身分处理浩锋的采购订单时,从来没有向海润申报自己营运浩锋,刻意隐瞒所涉及的利益冲突,藉此诈骗海润向浩锋出售货品。
案情又透露,浩锋向海润采购逾520万元货品后,只支付了约10万元货款。浩锋退还部分货品予海润后,至今仍拖欠海润货款逾270万元。
海润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刘卓贤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雅瑜协助。
郑铭濓,49岁,海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海润)前高级销售员,今日承认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被判入狱三年。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徐绮薇判刑时指出,被告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涉案金额庞大,严重违反诚信,即使雇主不时提醒雇员须申报利益冲突,被告仍故意隐瞒自己私下经营食品公司生意。暂委法官以入狱四年半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及其他求情因素,遂将刑期扣减至三年。
廉署建议商业机构为雇员制定清晰的处理利益冲突指引及申报机制,并提醒私营机构雇员应避免利益冲突,适时向雇主作出相关申报。雇员在处理职务上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或亲友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防止贿賂条例》或其他刑事罪行。廉署亦为餐饮业从业员提供诚信培训及制作防贪资料,以提升业界的诚信操守。各持份者可浏览廉署香港商业道德发展中心网页以了解更多防贪资讯。
案情透露,被告于2020年10月底加入冻肉供应商海润,负责为海润寻找客户及处理客户采购订单,他有权决定采购订单价格及付款条件。他其后介绍食品供应商浩锋餐饮有限公司(浩锋)成为海润的客户,并亲自处理浩锋的采购订单。
2021年7月至12月期间,浩锋向海润采购货品总值逾520万元。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发现浩锋早在被告加入海润前已成立,其日常营运一直由被告负责,被告妻子及母亲则分别出任其唯一董事兼股东及秘书。
海润规定员工不得营运或受雇于任何与海润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公司,包括任何食品或餐饮相关公司,但被告以海润职员身分处理浩锋的采购订单时,从来没有向海润申报自己营运浩锋,刻意隐瞒所涉及的利益冲突,藉此诈骗海润向浩锋出售货品。
案情又透露,浩锋向海润采购逾520万元货品后,只支付了约10万元货款。浩锋退还部分货品予海润后,至今仍拖欠海润货款逾270万元。
海润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刘卓贤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雅瑜协助。